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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重庆市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简章
根据中组部、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人力社保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2〕36号)和中组部《关于做好2013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2〕56号),经研究,决定2013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一批大学生到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
2013年,重庆市公开选聘大学生村官共700名(相关区县具体选聘计划见附件1)。
二、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1.重庆市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和2012年及以前已通过重庆市乡镇人才计划选派到基层任职的人员不列入选聘范围。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大学期间担任过班级及以上学生干部,有培养潜质。
3.有志于从事农村基层工作,有较强吃苦奉献精神,回原籍优先。
4.学习成绩优良。本科学历毕业生须于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须于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到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选聘资格。
5.截止2013年7月31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能胜任农村基层工作。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选聘方式及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具体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于2013年4月17日至4月23日登陆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cqhrss.gov.cn/),按《2013年重庆市选聘大学生村官网上报名流程》(附件2)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应填写是否服从调剂的意愿。
(二)资格初审。由重庆市相关区县组织部、人力社保局、团委根据报考人员网上填报材料,对照选聘范围和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原则上不超过2个工作日。
(三)笔试。笔试由重庆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于2013年5月18日举行。根据报名情况,在重庆市主城区统一设置考点(详细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采取闭卷方式,科目为《综合知识》,分值100分。
2013年5月下旬公布笔试成绩,由重庆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等部门,按主城区、“一圈”内其他区县(含万盛经开区)、“两翼”区县三个区域(附件3)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届时可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
(四)资格复审。由重庆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团市委,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各区县选聘指标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若进入复审的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资格复审。2013年6月上旬,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复审时间安排。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未领到学历学位证的,须由所在毕业院校开具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书面证明,《2013年重庆市选聘大学生村官登记表》(附件4,请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自行下载),到所报考区县组织部、人力社保局、团委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
(五)面试。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由重庆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团市委制定面试方案并牵头组织。报考区县于资格复审次日具体组织实施面试。面试总分100分,低于60分的取消选聘资格。
(六)体检。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由报考区县资格复审部门于面试次日,组织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其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
同时,报考区县委托报考人员所在高校、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村、居民委员会),对其思想修养、政治表现、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及学习工作情况等进行综合考察,出具书面考察意见。
(七)调剂。选聘名额因报名不足或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原因出现较大缺额时,可进行调剂。具体调剂办法为: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调剂岗位,考生按调剂岗位的要求申报,一个考生限报一个调剂岗位。由重庆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团市委对申报调剂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调剂人选,组织面试、体检、考察。
(八)公示。由重庆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团市委按《简章》规定,牵头组织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统一公示,同时在七一网(网址:http://www.12371.gov.cn/)、重庆志愿服务网(网址:http://www.zycq.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九)派遣。公示结束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且考察合格的,由重庆市委组织部会同有关单位填写统一印制的选聘通知书,将选聘大学生派遣到各区县报到。相关区县组织部、人力社保局与报到的选聘大学生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到村工作。
四、政策待遇
根据中组部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规定,重庆市2013年新选聘大学生村官政策待遇如下(2012年及以前招录的大学生村官仍按以前政策执行)。
(一)身份
重庆市2013年新选聘大学生村官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选聘大学生村官聘任期满后,通过多种渠道流动(就业),不再直接考察录用为公务员,不使用行政编制进行政策托底。
(二)聘期
大学生村官3年为1个聘期。任满1个聘期、考核称职及以上的,可按有关程序续聘,续聘原则上不超过1个聘期。
(三)岗位
大学生村官到村后,一般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委会主任助理。经过一定时间锻炼、符合条件的,可按程序选任为村“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
(四)补贴
新聘任大学生村官补贴标准比照乡镇新录用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并随之同步提高。聘任期间,所在区县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住院医疗保险等七项保险,保险费用为每人每年200元。
(五)出路
1.任满1个聘期、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考核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大学生村官,可通过公开选拔担任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符合乡镇领导班子换届提名人选条件的,可按程序推荐作为换届提名人选。经选举或公开选拔担任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的大学生村官,在国家行政编制限额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
2.2016年,全市拿出一定名额面向2013年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定向招录(聘)公务员、选调生、事业单位人员。任满1个聘期、考核称职及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可参加上述定向招录(聘)。
3.任满2个聘期、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考核称职及以上的,经重庆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可采取考核招聘方式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任满1个聘期、当选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考核称职及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可参加面向优秀村干部的乡镇公务员定向招录。
5.聘任期满被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其聘任为大学生村官的时间计算为连续工龄。
6.聘任满2年、考核称职及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7.聘任期满的大学生村官可通过人力资源市场自主择业,重庆市每年举办一次大学生村官专场招聘会。
8.聘任期满、考核称职及以上的大学生村官,经区县组织人社部门推荐,可转聘为街道社区工作人员、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或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工作人员。
9.离岗大学生村官自主择业前可免费托管人事档案、免费参加1期职业培训,3年内继续享受大学生村官创业扶持、报考研究生加分等优惠政策。
五、纪律要求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原则,严格程序,严明纪律,精心组织实施好选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取消有关考生的选聘资格。
六、选聘工作咨询
(一)涉及选聘政策及选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调剂、公示、派遣等方面的问题,请咨询重庆市委组织部组织一处(电话:023―63897624)、重庆市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市场处(电话:023―86868882)。
(二)涉及网上报名操作和考务方面的问题,请咨询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23―86868812、86868820)。
附件:1.重庆市2013年选聘大学生村官计划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