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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助理医师辅导:灸法的注意事项

|0·2013-04-11 09:27:57浏览0 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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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医助理医师辅导:灸法的注意事项

  中医助理医师辅导:灸法的注意事项

  灸疗虽然法简方便,但在临床应用时,尚须注意以下各点,以保证其安全有效。

  1.施灸前根据患者的体质和病情,选用合适的灸疗之法,并取得患者的合作。

  2、施灸前根据病情,选准穴位,令患者充分暴露施灸的部位,并采取舒适的、且能长时间维持的体位。

  3.腰背、腹部施灸,壮数可多:胸部四肢施灸壮数宜少;头颈部更少。青壮年施灸壮数可多,时间宜长;老人、小儿施灸壮数应少,时间宜短,孕妇的腹部和腰骶部不宜施灸。 4.颜面部,心区,大血管部和肌腱处不可用瘢痕灸,禁灸或慎灸穴位应慎用。

  5.对于昏迷、局部知觉迟钝或知觉消失的患者,注意勿灸过量,避免过分灼伤,引起不良后果。尤其对老人、小儿患者更应如此。

  6.施艾灸时,要注意防止艾火脱落灼伤患者或烧坏患者衣服和诊室被褥等物。

  7.非化脓灸时,灸灼过度如局部出现水泡,如水泡不大,可用龙胆紫药水擦涂,并嘱患者不要抓破,一般数日后即可吸收自愈。如水泡过大,宜用消毒针具,引出水泡内液,外用消毒敷料保护,也可在数日内痊愈。

  8.凡化脓灸后在化脓期或灸后起泡破溃期,均应忌酒、鱼腥及刺激性食物,因为这些食物能助湿化热、生痰助风,并可刺激皮肤不良反应,从而使创面不易收敛或愈合。

  9.艾炷或艾条灸治疗结束后,必须将燃着的艾绒熄灭,以防复燃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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