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考试省份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为保障海关法律体系的统一、协调,推进海关依法行政,现将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的海关总署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目录中列明的海关总署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二O一O年十二月六日
登录 | 注册 | 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