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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经济师考试(中级经济基础):法律对经济关系的调整

|0·2013-03-29 15:59:53浏览0 收藏0
摘要 小编分享2013年经济师考试(中级经济基础):法律对经济关系的调整,仅供大家参考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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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调整经济是法律的一项重要功能,所谓调整经济的法是指调整围绕社会物质财富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过程所进行的各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体,它既包括传统法律体系中的民法、商法、也包括近代产生的经济法,它既包括调整国内经济关系的法,也包括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它是一国所有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 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包括:民商法、经济法、其他法律部门。

  3. 民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民商法主要调整市场力量发挥作用的经济领域。

  4. 经济法是调整经济管理关系、市场管理关系和组织管理型的协作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5. 经济法调整对象:经济管理关系、市场管理关系、组织管理性的流转和协作关系

  6. 经济法的本质有两层含义:1、一般意义上的法的社会性和阶级性等;2、经济法具有不同于其他法律部门的性质或属性。

  7. 经济法的本质:1经济法是平衡协调法2经济法是社会本位法3经济法是系统、综合调整法4经济法是经济民主和经济集中对立统一发5经济法是以公为主、公私兼顾的法

  8.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1平衡协调原则2维护公平竞争原则3有限干预原则4责权利相统一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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