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经济师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2013年经济师考试(中级经济基础):个人所得税

|0·2013-03-29 14:02:18浏览0 收藏0
摘要 小编分享2013年经济师考试(中级经济基础):个人所得税,仅供大家参考学习。

  点击查看:2013年经济师报名时间

  1.掌握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按照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2.掌握个人所得税的11个应税所得项目,给出所得,能够确定适用的税目: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

  3.熟悉税率: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税率不用记,其他税率必须记住,尤其是劳务报酬所得的税率、稿酬所得的税收优惠。

  4.掌握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应纳税所得额

  (1)工资、薪金所得:每月工资、薪金收入额减除2000元费用后,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附加减除费用的规定:2800元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个体工商户业主每月可以扣除2000元的生计费用

  (3)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投资者每月可以扣除2000元的生计费用

  (4)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必要费用

  必要费用,是指按月减除2000元。

  (5)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

  ①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②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6)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所得额=转让财产的收入额-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外语学习网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8)公益事业捐赠扣除

  一般公益、救济性捐赠额的扣除以不超过纳税人申报应纳税所得额的30%为限;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5.掌握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和税收抵免规定

  6.掌握税收优惠

  7.熟悉自行纳税申报、代扣代缴的规定

  编辑推荐:2013年经济师考试(中级经济基础)知识点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