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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潍坊暖通工程师考试证书办理通知

|0·2013-03-21 17:57:39浏览0 收藏0
摘要 潍坊暖通工程师考试证书办理通知

  2011年度勘察类资格考试证书办理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上属驻潍单位:

  2011年度勘察类(环保、土木岩土、水土保持、一、二级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供配电、工程规划、化工专业)、造价工程师(土建)、执业药师(药学)资格考试证书已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我市,现将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方式

  网上报名时选择“市直”报名点的考生,由其所属主管部门(上属驻潍单位由单位)组织人事科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网上报名时选择各县市区报名点的考生,将有关材料报所选县市区人社局专技科(考试中心),经汇总后到市人事考试中心集中办理。办理证书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提交材料

  1、单位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

  2、通过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一份(点击下载,手工填写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并盖章);

  4、考生照片(与准考证同底版)1寸、2寸各1张(1寸照片粘贴在登记表上,2寸照片粘贴在资格证书上);

  5、合格人员名单。

  各县市区人社局专技科(考试中心)集中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时,请携带合格人员名单(证书编号由小到大顺序排列)、《执(职)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两寸照片一张、通过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办理时间、地点

  证书办理时间:

  (一)考生上交材料、资格审核时间:

  5月 7日――5月15日

  (二)各县市区集中上报市人事考试中心时间:

  5月16日――5月21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00(国家法定休息日除外)

  地址:潍坊市北宫东街266号-2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二楼服务大厅。

  电话:8053687。

  根据原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1998〕8号)文件规定,过期不办视为放弃资格,不再发放。请有关单位及考生相互转告。

  注: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请各单位人事部门认真审核本单位合格人员,以防遗漏。

  附件: 介绍信.doc           

           勘察类(环保、土木岩土、水土保持、一、二级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供配电、工程规划、化工专业)合格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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