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上海市关于调整本市廉租住房收入准入标准的通知

|0·2013-03-20 09:47:58浏览0 收藏0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预约成功

我知道了
摘要 调整后,廉租家庭的收入准入标准为,申请家庭申请之月前连续6个月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1100元(含1100元)。特殊家庭的收入准入标准仍按原规定执行。廉租家庭的财产准入标准和住房困难面积标准维持不变。

  【免费试听】【试题下载】【在线测试】【复习方案】【报考指南】[报名汇总]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继续扩大本市廉租住房受益面,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市政府决定,调整本市廉租住房收入准入标准。

  调整后,廉租家庭的收入准入标准为,申请家庭申请之月前连续6个月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1100元(含1100元)。特殊家庭的收入准入标准仍按原规定执行。廉租家庭的财产准入标准和住房困难面积标准维持不变。

  调整后的本市廉租住房收入准入标准自今年8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八月九日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