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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单位须知
1、考生申报材料须于上半年2013年3月25至2013年4月3日;下半年2013年9月23日至2013年10月10日前报至职业技能鉴定处,并附鉴定考试指定的《考生名册表》及汇总表一式二份。
2、考生论文于上半年2013年4月22日;下半年2013年10月21日前交至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业技能鉴定处,并附交论文人员的名单。
3、于上半年2013年5月13-17日;下半年2013年11月11-15日前凭考生发票及考生名单到职业技能鉴定处柜台领取准考证。
4、各单位须认真审核考生的报考材料,符合报考条件的才可申报参加考试。按要求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两寸黑白照片6张(其中2张贴于审批表相片栏内,另4张半贴于表内空白处用于制准考证和证书)。各培训单位须送原件至职业技能鉴定处审核。
5、各鉴定机构必须在用本机构报名录入器将考生信息录入、校对,并以上半年2013年4月3日;下半年2013年10月10日前通过邮件或者U盘报送给职业技能鉴定处邢孔敏(邮箱:xkmin200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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