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第五节 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使用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
一、印花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一)纳税人(熟悉)
在我国境内书立、领受、使用属于征税范围内所列应税经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
具体规定:立合同人(不包括保人、证人和鉴定人)、立账簿人、立据人、领受人和使用人(在国外书立、领受但在国内使用的应税凭证,其纳税人为使用人)。
(二)征税范围(掌握)
(1)经济合同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薄;包括资金账簿和其他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土地使用证等。
(5)经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例题1?单选题】下列权利许可证照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的是( ).
A.房屋产权证
B.工商营业执照
C.商标注册证
D.卫生许可证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印花税的征税范围。
二、印花税的税率(掌握)
税率形式应税项目税率
比例税率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股权转移书据(2008年9月19日起,为单边征收。出让方纳税,对受让方不再征收)1‰
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记载资金的营业账簿0.5‰
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0.3‰
借款合同0.05‰
定额税率其他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每件5元
三、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每年考)
(一)计税依据
1.从价计征――以凭证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
(1) 各类经济合同:以合同上所记载的金额、收入或费用为计税依据。
(2) 产权转移书据:以书据中所载的金额为计税依据。
(3) 对记载资金的营业账簿: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两项合计金额为计税依据。
2.从量计征――以应税凭证“件数”计税依据
“权利、许可证照”和“营业账簿”税目中的其他账簿,以“件数”为计税依据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定率: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
2.从量定额:应纳税额=凭证数量×单位税额
四、印花税的减免(熟悉)
(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副本或抄本;
但副本或抄本作为正本使用的,应另行贴花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4)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5)外国政府或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6)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订立的房租合同,凡房屋属于用于生活居住用房的,暂免贴花。
(7)军事物资运输、抢险救灾物资运输,以及新建铁路临时营运线运输等的特殊货运凭证。
(11)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予贴花
(14)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免税政策;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16)从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第六节 资源税
一、资源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一)纳税人(熟悉)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应税资源的矿产品以及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
(二)征税范围(掌握):矿产品和盐
1.矿产品。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
2.盐。固体盐和液体盐。
【例题?单选题】下列资源项目中,不属于资源税征收范围的是( )。
A.原油
B.天然气
C.液体盐
D.成品油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资源税征税范围。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和盐(包括固体盐和液体盐)。成品油不属于资源税征收范围。
二、资源税的税率
从量定额税率。
三、资源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掌握)
(一)计税依据:课税数量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非生产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纳税人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的,以加工的固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纳税人以外购的液体盐加工成固体盐的,其加工固体盐所耗用液体盐的已纳税额准予抵扣。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适用的单位税额
【例题?单选题】《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 )为课税数量。
A.销售数量
B.开采数量
C.计划产量
D.生产数量
【答案】A
【解析】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四、资源税的减免(了解)
(一) 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二)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免税。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减税、免税项目
自2002年4月1日起,对冶金联合企业矿山铁矿石资源税,减按规定税额标准的40%征收 第七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以下简称“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一)纳税人(熟悉)
负有缴纳“三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从2010年12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2011年修订)。
(二)征税范围(掌握):与“三税”一致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熟悉)
实行地区差别比例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的规定税率执行。
1.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7%;
2.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税率为5%;
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1%。
特殊规定:对于下列两种情况,可按缴纳“三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就地缴纳城建税。
1.由受托方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城建税按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执行。
2.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在经营地缴纳“三税”的,其城建税的缴纳按经营地适用税率执行。
【例题1?单选题】某烟厂位于城市市区,本月销售卷烟100箱,实现含增值税销售额351万元,本月进项税额15万元。消费税税率为36%,每箱卷烟消费税额150元。该烟厂应纳城建税( )。
A.10.185万元
B.7.725万元
C.1.455万元
D.10.08万元
【答案】A
【解析】
销售额=351/(1+17%)=300万元
则其应纳增值税=300×17%-15=36万元
应纳消费税=3000000×36%+100×150=1095000元
城建税=(36+109.5)×7%=10.185万元
【例题2?多选题】城市维护建设税是( )。
A.采用幅度比例税率
B.一种附加税
C.与“三税”同时缴纳的一种税
D.按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设置不同的税率
E.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计税依据
【答案】 BCD
【解析】城建税实行三档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城建税的缴纳应以“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
(一)计税依据
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三税税额之和,不包括滞纳金和罚款。城建税与“三税”同时征收,如果要免征或者减征“三税”,也要同时免征或者减征城建税。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适用税率
四、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减免(了解)
城建税原则上不单独减免。
(1)城建税按减免后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计征,即随“三税”的减免而减免
(2)对于因减免税而需要进行“三税”退库的,城建税也可同时退库
(3)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5)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 第八节 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附加费。
一、教育费附加的缴纳人和征收范围
负有缴纳“三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教育费附加。
二、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3%
三、教育费附加的征收依据和计算
(一)征收依据
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三税税额之和。
(二)教育费附加的计算
应纳教育费附加=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征收比率
四、教育费附加的减免
(1)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2)对由于减免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而发生的退税,可同时退还已征收的教育费附加。
【例题1?单选题】下列关于教育费附加的说法错误的是( )
A.教育费附加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B.按照《国务院关于教务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问题》的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征收比率
C.对海关进口产品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不征收教育费附加
D.对于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征的教育费附加
【答案】B
【解析】现行教育费附加的征收比率为3%,实行全国统一征收比率。
【例题2?多选题】下列( )适用定额税率。
A.房产税
B.契税
C.车船税
D.城镇土地使用税
E.资源税
【答案】CDE
【解析】房产税和契税实行的是比例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