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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练习题:合同的履行

|0·2013-03-12 15:37:07浏览0 收藏0
摘要 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练习题:合同的履行

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练习题:合同的履行

  【例?单选题】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货物买卖合同,约定出卖人甲公司将货物送至丙公司,经丙公司验收合格后,乙公司应付清货款。甲公司在送货前发现丙公司已濒于破产,遂未按时送货。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是( ) /2011年CPA试题

  A.甲公司应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甲公司应向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甲公司应向乙公司、丙公司分别承担违约责任

  D.甲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A【解析】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在本题中,濒于破产的是丙公司,而不是买受人乙公司(给钱的人没破产,甲公司您急啥?)甲公司不享有不安抗辩权,其未按时送货的行为构成违约,应当向乙公司(买卖合同相对人)承担违约责任,而不是向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例?单选题】2010年3月8日,甲向乙借用电脑一台。3月15日,乙向甲借用名牌手表一块。5月10日,甲要求乙返还手表,乙以甲尚未归还电脑为由,拒绝返还手表。根据合同法律制度和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ㄍ2010年CPA试题

  A.乙是在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可以暂不返还手表

  B.乙是在行使不安抗辩权,可以暂不返还手表

  C.乙是在形式留置权,可以暂不返还手表

  D.乙应当返还手表

  【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与不安抗辩权,都是在“同一双务合同”中,而题目中是“两个合同”,故选项AB不对。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题目中当事人是两个自然人,应当受“同一法律关系”的限制,而题目中是“两个合同”,故不能行使留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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