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上海市金融办等七部门关于促进本市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及相关业务发展意见的通知》

|0·2013-03-11 10:24:37浏览0 收藏0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预约成功

我知道了
摘要 现将《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金融办等七部门关于促进本市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及相关业务发展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0〕3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免费试听】【试题下载】【在线测试】【复习方案】【报考指南】[报名汇总]


  各区县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金融办等七部门关于促进本市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及相关业务发展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0〕3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一O年九月一日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