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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全国人大代表、中华慈善总会荣誉副会长周森在做客强国论坛时表示,慈善立法势在必行。“慈善立法什么概念?每个人的工资,必须要有一笔钱进行慈善公益,就像现在纳税一样,超过3500多少税,超过5500多少税,要按法律程序。
有一句话说得很好,很冠冕堂皇,叫做人民代表代表人民!我们不知道这位提案慈善立法的人大代表究竟代表的是人民的利益还是一己之利。这样一个让不少群众出离愤怒的强盗提案是经过切实调研还是经过反复论证,倘若都没有,这就是打着人大代表的旗子强奸民意。
当民众都不清楚自己捐的钱最终落入谁的口袋,当郭某某妖风阵阵让慈善这个原本温暖的词变得浑浊,试问,还有多少人相信慈善,热衷慈善?现如今,某些慈善机构要做的事情是正身,正名,公示捐款数额和去向,给群众一个说法、一个明白,提升国民对于慈善公益的信任,而不是得不到民心来个;霸王硬上弓,不管愿不愿意,直接把手伸进民众的口袋,光明正大地拿民众的辛苦钱,做自己的慈善事业,这是无耻的!
换句话说,政府难道不应该先解决腐败问题再来讨论慈善吗?先让社会完全公正公平了你再来看看还有多少老百姓需要靠别人捐款过活。慈善应出于爱、出于自愿。慈善要立法,若从加强管理和制度建设的角度谈是必要的!若为了强制百姓捐款,就是巧立名目掠夺百姓的财富。这不只是对慈善的玷污,更是一种强盗行为!
慈善是我们追求的一种生活方式,但前提更是一种自愿行为,慈善的本质是自愿的奉献爱。须知道,工资里扣不出来爱,抠掉的是民众的善和慈。
人民代表需要代表的是人民的利益,反馈的是人民疾苦,解决的是人民困难,而不是以代表的身份强奸民意,这是不厚道,也是不道德的,这样的代表人民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