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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第三方物流
第三方物流的概念:
我国国家标准(GB/Tl8354―2001)“物流术语”中将第三方物流(Third Party Logistics,TPL) 定义为:由供方与需方以外的物流企业提供物流服务的业务模式。定义中的物流企业自然被称为第三方物流公司。
广义的第三方物流是相对于自营物流而言,凡是由社会化的专业物流企业为他人提供物流服务的物流活动都包含在第三方物流范围之内。
狭义的第三方物流是指能够提供现代化的、系统物流服务的第三方物流活动。这种意义上的第三方物流,常被称做合同物流(Contract Logistics)、物流外包(Logistics Outsourcing)、全方位物流服务(Full service Distribution)、物流联盟(Logistics Alliance)等
第三方物流的基本特征:
1、关系合同化
2、服务个性化
3、功能专业化
4、效益规模化
5、长期战略伙伴关系
6、以现代信息技术为基础
第三方物流的作用:
1、提供业务服务优势
(1)拥有市场知识和网络
(2)拥有规模经济效益
(3)拥有第三方灵活性
(4)拥有信息技术
(5)有助于减少资本投入
(6)有助于进入新的市场
2、为供应链各节点企业带来经济效益
(1)集中主业
(2)节省费用,减少资本积压
(3)减少库存
(4)提升企业形象
第三方物流企业的类型:
1、资产型物流企业
(1)以提供运输服务为主的物流公司
(2)以提供仓储服务为主的物流公司
(3)以提供终端服务为主的物流公司
2、非资产型物流企业
(1)以提供货物代理为主的物流公司
(2)以提供信息和系统服务为主的物流公司
(3)提供物流增殖服务为主的物流公司
(4)第四方物流公司
第四方物流是从外包的第三方演变成分享协作(Share-sourcing)而来的,其定义为综合供应链解决方案的整合和作业的组织者。第四方负责第三方安排之外的功能组合,它起一个知识伙伴的作用,承担着供应链的开发和第三方物流的解决方案,通过最佳实践和技术的物流战略的转型与实施,整合第三方物流服务提供者和客户的资源,实现供应链及物流领域的最大效率。它是从整个供应链的角度出发,为整个供应链物流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