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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辽宁化工工程师合格标准

|0·2013-03-05 19:22:01浏览0 收藏0
摘要 2012年辽宁化工工程师合格标准

  2013年化工工程师考试网络辅导招生简章

  2012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于2013年3月1日网上正式发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考生根据下发的合格标准自行核对是否合格。

  合格标准

  一、2012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如下:

  1、基础考试

  注册工程师资格的基础考试合格标准均为132分(试卷满分为240分)

  2、专业考试

  注册工程师资格的专业考试合格标准见下表:

序号 名称 专业考试
专业知识 专业案例
合格标准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试卷满分
1 注册公用 设备工程师 暖通空调 120 均为200分 60 均为100分
给水排水 120 60
动力 120 60
2 注册电气 工程师 发输变电 120 60
供配电 120 60
3 注册化工工程师 120 60
4 注册环保工程师 120 60
5 注册土木工程师 岩土 120 60
港口与航道 120 60
水利水电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规划 120 60
水工结构 120 60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 120 60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 120 60
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 120 60
  考生须知:

  1、科目代码未填涂或错误填涂的考生根据人社部相关规定按“0”分处理。

  2、根据人社部12号令,在其他职称类考试严重违纪的考生,在限考期限内参加所有职称类考试成绩一律无效,按“-4”处理。

  3、违纪考生根据人社部12号令进行处理。

  辽宁省人事考试局

  201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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