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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

|0·2013-02-25 16:53:10浏览0 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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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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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1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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