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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第一章知识点:经济法的主体

|0·2013-02-19 09:54:38浏览0 收藏0
摘要 经济法主体,是指依据经济法而享有权力或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的组织或个人。组织,可能是立法机关或执法机关,也可能是各类企业或非营利组织等;个人,可以是本国公民、外国人。

  第二节 经济法的主体

  一、经济法主体的界定

  经济法主体,是指依据经济法而享有权力或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的组织或个人。

  组织,可能是立法机关或执法机关,也可能是各类企业或非营利组织等;个人,可以是本国公民、外国人。

  同一主体,可以因其参加不同的法律关系,而成为多个法律领域的主体。

  二、通常的主体形态

  将经济法主体分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

  三、按照经济法调控领域划分主体

  (一)主体种类 (按照经济法体系划分主体)

  经济法主体分为宏观调控法主体和市场规制法主体两类。

  1、宏观调控法主体可以分为调控主体和受控主体;

  2、市场规制法主体可分为规制主体和受制主体。

  (二)主体关系

  调控主体与规制主体是主导者,但受控主体和受制主体也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和主动性,并非完全被动地受控或受制于人。

  上述的调控主体与受控主体,以及规制主体与受制主体。它们的地位是非平等的,各类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等是不尽相同的。

  主体分类和关系图示

主体种类
主体关系
宏观调控主体
调控主体
立法主体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发改委
主导地位
主体之间非平等性
执法主体
受控主体
 
企业、单位、个人
一定的独立性和主动性
市场规制主体
规制主体
立法主体
商务部
工商总局
国家质检局
主导地位
主体之间非平等性
执法主体
受制主体
 
企业、单位、个人
一定的独立性和主动性

  四、经济法主体资格的取得

  (一)主体资格取得的法律依据的差异性

  (不同类的经济法主体资格取得的依据不同,为差异性)

  调控主体与受控主体、规制主体与受制主体取得经济法主体资格的法律依据是不同的。

  调控主体和规制主体主要是立法机关和部分执法机关,其主体资格需要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特别是专门的组织法的规定才能取得。

  接受调控或规制的企业等市场主体的资格,一般不需要有专门的法律作出特别规定,其资格取得主要是依据反映主体平等精神的民商法。但是,在经济法领域,基于社会公益的考虑,也不排除对某些特殊行业的市场主体作出特殊的要求。

  (二)经济法主体资格取得的特殊性

  (同类的经济法主体资格取得的依据不同,为特殊性)

  调控主体和规制主体的资格一般取得源于宪法、法律,但与一般行政主体的资格取得还是有所不同,特别是在主体职权方面,更强调有关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职能的行使,更强调其经济管理职能,这体现在一些专门的法律规范中。

  受控主体和受制主体主要由民商法确定其资格,但不排除在市场准入方面,基于产业政策的考虑,由专门的经济法规范对其主体的资格或资质条件等作出专门的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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