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根据工信部《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规函[2011]450号)要求,为做好2011年度国家和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申报和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和数量
国家和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类型主要包括原材料工业、装备制造业、消费品工业、电子信息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军民结合等六大行业和领域。其中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军民结合两类产业示范基地的申报条件以国家有关文件为准。
根据工信部通知精神,各省(区、市)今年申报的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个。我省将在各地报送的名单中择优挑选后推荐上报,优先支持2010年我省推荐上报但未获批的单位继续申报。
各市今年申报的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数量原则上每市不超过2个。
二、创建重点和方向
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突出以下重点:
一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突出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优先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二是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优先支持软件和信息服务、工业设计及研发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
三是绿色低碳发展。重点支持在发展循环经济、节能减排治污及资源综合利用、再制造、安全生产和应急产业发展等方面有特点、有成效、示范意义突出的基地。
四是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支持以品牌共享为基础的区域产业品牌建设,优先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效果突出、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基地申报。
三、申报时间和有关要求
国家和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材料截止时间2011年7月18日,请各地认真把关,严格标准,择优推荐,宁缺勿滥。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单位原则上从省级示范基地中优选推荐。通知文件及有关表格请从我委外网“通知公告”栏下载(www.jseic.gov.cn)。请各地于规定时间内,将推荐申报材料原件三份及光盘两份报送我委综合规划处,逾期不予受理。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联系人:付明,石晓鹏;电话:025-8331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