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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审计师《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复习: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0·2013-02-06 11:58:22浏览0 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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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3年审计师考试《审计专业相关知识》第三节知识点复习: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三、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一)销售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

  (二)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

  视同销售

  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注意:从量定额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消费税与售价和组成计税价格无关

  推导:

  组价=(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消费税=(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组价包括:成本、利润、定额税、比率税

  成本、利润、定额税占组价的*97% 比例税占组价的*3%

  推导:

  组价=(成本+利润+定额税)/(1-消费税税率)

  =(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税率)

  比率税=(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消费税=定额税+比率税

  (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

  1.定义: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2.计算:

  (1)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2)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

  组价包括:材料、加工费、比例税率

  材料、加工费占组价的97%,比例税率占组价的3%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税率)

  组价包括:材料、加工费、定额税、比率税

  材料、加工费、定额税占组价的*97%,比例税占组价的*3%

  (四)进口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十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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