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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2013年会计证考试《会计基础》第十章:应交税费

|0·2013-02-05 09:18:08浏览0 收藏0
摘要 安徽2013年会计证考试《会计基础》第十章第三节知识点:应交税费

  第三节 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四、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向国家交纳的各种税费。

  注意增值税进项和销项税额的核算。

  【提示】企业应交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辆购置税等一般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各种税费,不必通过“应交税费”账户核算。上述税金有的发生时直接计入了“管理费用”,有的计入了相应资产的成本。

  【提示】企业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房、车、地、印)四税在“管理费用”科目列支。

  3.进项税额转出的账务处理

  (二)应交营业税的账务处理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营业税对营业额全额征税。营业税是价内税。

  1.账户设置

  企业缴纳的营业税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核算。该账户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

  区分具体情况确定营业税计入的科目:

  提供应税劳务――“营业税金及附加”

  销售不动产(处置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清理”

  转让无形资产――作为转让的无形资产净损失

  2.账务处理

  【提示】营业税账务处理分为二阶段:计提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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