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监理工程师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第九章:工程师对索赔的反驳

|0·2013-12-27 09:42:20浏览0 收藏0
摘要 2014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合同管理》第九章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知识点汇总,已经整理更新,供广大考友备考。

特别推荐:2014监理工程师考试《合同管理》第九章知识点汇总

  工程师对索赔的反驳

  工程师通常可以对承包人的索赔提出质疑的情况有:

  (1)索赔事项不属于发包人或工程师的责任,而是与承包人有关的其他第三方的责任;

  (2)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负有责任,承包人必须划分和证明双方责任大小;

  (3)事实依据不足;

  (4)合同依据不足;

  (5)承包人未遵守意向通知要求;

  (6)承包人以前已经放弃(明示或暗示)了索赔要求;

  (7)承包人没有采取适当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

  (8)承包人必须提供进一步的证据;

  (9)损失计算夸大等。

编辑推荐:

2004-2013年监理工程师考试试卷及答案汇总
2013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领取汇总
2014年监理工程师考试网上辅导招生简章

2014年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精品VIP套餐
2014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章节问答题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