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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上海市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公告》
有关操作事项的通知
由上海市2014年秘书资格职业资格鉴定公告得知,上海市2014年秘书资格考试属于市级统考的技能操作类项目。
各有关单位:
《2014年上海市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公告》[沪人社职(2013)525号]日前已发布,为便于各有关单位培训组织和工作安排,现将鉴定公告相关内容的具体操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时间安排
1、技能操作类项目“理论知识”部分统一考试时间安排表:
月份 |
申报、付费截止日期 |
下载准考证日期 |
统考日期 |
1月 |
2013年12月12日 |
1月10日 |
1月18日 |
3月 |
2月21日 |
3月21日 |
3月29日 |
5月 |
4月17日 |
5月16日 |
5月24日 |
7月 |
6月20日 |
7月18日 |
7月26日 |
9月 |
8月14日 |
9月12日 |
9月20日 |
11月 |
10月24日 |
11月21日 |
11月29日 |
上述表式中“申报、付费截止日期”是指参加鉴定的单位或个人须在表中所列时间之前完成申报和付费工作(付费完成时间以鉴定费用交至财政部门指定的银行账户为准),“下载准考证日期”是指参加鉴定的单位或个人须自表中所列时间起完成下载、打印准考证工作。
二、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带有无线通讯、记忆存储或图形图像功能的计算器、电脑等设备。
三、其他:
1、各培训机构和个人须按《2014年上海市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公告》的范围和要求申报鉴定。
2、因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发生变化或遇到特殊情况影响正常鉴定安排,本中心将另行通知。
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13-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