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关于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的说明

|0·2013-12-09 23:42:12浏览0 收藏0

  【特别提示】 为使考生能够及时收到回函,除提交所规定的书面申请材料外,请务必同时附寄填妥回函通讯地址、收件人姓名、邮政编码的挂号件信封,并贴足邮资(根据现行的不超重的邮资标准:上海市内为3.80;上海市外为4.20元)。

  一、 关于申请CET考试成绩证明的规定

  1.CET成绩单遗失不予补发原件。但如需要可以申请补发CET考试成绩证明。

  2.【申请】 提供 1)学籍所在院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说明参加考试时间、考试级别、准考证号、成绩并加盖公章);2)身份证复印件。

  3.【受理时间】:3月15日至6月15日;9月15日至12月15日。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4.【申请方式】:以挂号信将条款{2}规定的申请材料邮寄至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同时附寄【特别提示】所要求的贴足邮资的回函挂号件信封。

  二、申请成绩核查

  1.【申请】:1)凭学籍所在院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说明参加考试时间、考试级别、准考证号、成绩并加盖公章);2)身份证复印件。

  2.【受理时间】:每次考试成绩发布后两个月内(时间以邮戳为准)。

  3.【申请方式】:申请者必须通过邮局(考委会办公室不予当面受理)将学籍所在院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成绩单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申请者的姓名及详细通讯地址挂号邮寄至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考委会办公室将核查结果挂号邮寄至申请者本人。

  【通讯地址】: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邮政信箱30-14

  电话:021-52583311转0分机

  传真:021-62932756

  成绩报道

  成绩报道分为总分和单项分。单项分包括:1)听力,2)阅读,3)翻译和写作。每次考试后,考试委员会向总分在220分及以上的考生发放成绩报告单,报告其总分和各部分的单项分。考试委员会同时向参加考试的各个院校提供该校考生的成绩(总分和各部分单项分)和有关该校的各种统计数据。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 注册 | 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