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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的通知

|0·2013-12-06 09:01:25浏览0 收藏0
摘要 关于2013年度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的通知

  各建设监理单位:

  为贯彻落实《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47号),根据建设部对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的要求,经中国建设监理协会批准,我会研究决定,2013年12月份将开展《必修课》、《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由于继续教育证书是延续注册的重要依据,各监理企

  业务必要高度重视继续教育工作。

  现将以上课程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1、凡注册有《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监理工程师且注册有效期到2015年2月底的人员都要参加本次继续教育学习。

  各单位接通知后,务必安排好参加学习的人员,以免影响延续注册。

  2、时间及课程安排:

  2013年12月16日―12月20日

  12月16日―12月17日《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及《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12月18日―12月19日建筑施工新材料、新技术。

  12月20日地铁工程。

  报到时间及地点:2013年12月15日在团结大厦(乌鲁木齐市南湖二期安居北路119号,联系电话0991-4671666),一楼报到。上课地点:四楼多功能厅。

  各监理单位请于12月10日前携带参加培训人员的《注册证书》复印件统一来我会报名、交费。排班。

  注意事项:上课时请携带《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报到时书店有卖)及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选修课《市政公用工程》教材。

  协会联系电话:0991-8881063(兼传真)

  二0一三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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