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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违法案件查处程序

|0·2013-12-05 14:13:01浏览0 收藏0
摘要 统计违法案件查处程序

     统计设计应注意的问题及应遵循的原则

  统计违法案件查处程序

  《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的规定,办理统计行政处罚案件的程序为:立案、调查、处理和结案。

  一、立案

  立案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行为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经初步审查,有违反统计法的行为,情节较重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

  (三)按照职责与分工规定,属于管辖范围内的。

  二、调查

  (一)告知(事先告知)

  (一) 听证

  1.听证程序的概念

  所谓听证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有关决定之前听取当事人的

  陈述、申辩、质证的程序。

  2.启动听证程序的条件:

  (1)对单位罚款超过了一定数额:2万元和2千元。

  (2)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3.有关听证程序的具体规定:三日内提出,听证七日前通知

  (三)处理

  1.销案:违法证据不足或情节轻微

  2.作出处理

  (4)被处罚单位在接到处罚通知后,如果既不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拒不执行的,由查处机关依法提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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