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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预习:消费税的减免、退税和补税

|0·2013-11-29 08:54:19浏览0 收藏0
摘要 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预习:消费税的减免、退税和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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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顺利结束,环球网校希望考生在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前,可以简单轻松的进行一些知识点的预习。还有更多试题及技巧敬请期待!

  消费税的减免、退税和补税

  一、 消费税的减免

  消费税是对少数特定消费品选择征收的一种商品税,应税消费品的购买者一般都具有较高的税收负担能力。因此,除了极少数特殊情况外,消费税一般不给予减免税优惠。消费税的税收减免,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形:

  1. 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免征消费税。出口应税消费品的免税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2.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二、消费税的退税

  在消费税的退税方面,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情形:

  1.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如因质量等原因由购买者退回时,经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退还已缴纳的消费税税款。

  2. 纳税人出口按规定可以免税的应税消费品,在货物出口后,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退税手续。

  计算出口应税消费品应税消费税的税率或单位税额,按照《消费税税目税率(税额)表》执行。这是消费税退(免)税与增值税退(免)税的重要区别。当出口的货物是应税消费品时,其退还增值税要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而其退还消费税则按应税消费品所适用的消费税税率计算。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消费税有以下三种情况:出口免税并退税、出口免税但不退税、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外贸企业从生产企业购进货物直接出口或受其他外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款,分以下情况计算:

  (1) 属于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应按照外贸企业从工厂购进货物时征收消费税的价格计算应退税款。

  其计算公式为:应退税款 = 出口货物的工厂销售额×税率

  (2) 属于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应按照货物购进和报关出口的数量计算应退税款。

  其计算公式为:应退税款 = 出口数量×单位税额

  三、消费税的补税

  消费税的补税,与出口退税制度相关。

  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办理退税后,发生退关,或者国外退货进口时予以免税的,报关出口者必须及时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补缴已退的消费税税款。

  纳税人直接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办理免税后,发生退关或者国外退货,进口时已予以免税的,经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暂不办理补税,待其转为国内销售时,再申报补缴消费税。

  出口应税消费品同时涉及退(免)增值税和消费税,且增值税与消费税的退(免)范围、程序、管理等方面都是较为一致的,但应退消费税额应按照消费税的法定税率(税额)执行,这与应退增值税额适用比法定增值税税率更低的出口退税率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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