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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13年度全区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内财会〔2013〕988号)精神。自治区直属2013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定于2013年9、10、11月份进行。
本年度11月份第三次考试定于11月16、17日(周六全天、周日上午)进行,报名时间11月10日至11月14日。考点为内蒙古财经大学西校区。考试时间为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请考生登录内蒙古会计人员综合管理网上服务大厅http://116.113.106.172/acms)点击【考试报名】选择自治区直属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考生提前进行注册。
本年度考试报名每位考生限报2个批次,每个批次的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等考试科目必须同时报考。考生报名成功后,如果缺考也计算1个考试批次。请考生慎重选择报考。
考生报名缴费成功后,可以立即打印准考证。必须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打印的准考证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最后一科考试科目考试完毕后,请考生留意计算机屏幕显示的考试成绩。考试完毕后一周内在内蒙古会计人员综合管理网上服务大厅公布考试成绩。
考生在同一考试批次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后(各科目考试成绩均大于或等于60分),必须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的6个月内持报名时申报的身份证件原件、学历证书原件(高中及以下学历不要求)、报考时上传的原版照片以及在校学生证明(如果选择了是会计类专科以上学历在校学生)到内蒙古会计学会接受信息核查并现场领取证书,具体领取日期请等待、关注自治区直属会计网公告。
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的6个月内不领取证书的,视同考生自动放弃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本批次考试成绩不能再作为领取从业资格证书的依据。
请考生在内蒙古会计人员综合管理网上服务大厅【考试报名】―【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下点击【帮助中心】获取考试、报名相关信息。
报名、缴费等异常情况,请与内蒙古会计学会(呼和浩特市兴安南路145号内蒙古会计考办二楼)联系,电话:0471-4913132、4924802。
自治区直属会计事务办事流程、地点等信息请关注自治区直属会计网“管理事务”栏目信息。
内蒙古财政厅会计处
201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