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关于领取2013年第19批建造师注册证章的通知
下列建造师的初始、变更、续期、遗失补办已办结。请接本通知二个月内,建造师本人携带身份证前来领取注册证章;如委托经办人领取的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初始通过人员需携带建造师本人小一寸近期免冠红底彩照1张。
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属地为中山市、汕头市的企业到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取;属地为深圳市的企业统一到深圳市住建局培训中心领取。
下列(附件9)和(附件11)中的建造师由于执业证章有效期已到,取回变更注册证书后,需提交续期注册材料,待续期注册审核通过后再发放新的执业印章。
请领取注册证章时,切记打印建造师所在批次和序号页。
领取地点: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层,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注册管理科。
领取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周五下午不对外办公)。
附件:
1、2013年第6批一级建造师印章遗失补办人员名单10人
2、2013年第10批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8人
3、2013年第11批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472人
4、2013年第11批二级建造师遗失补办印章人员名单3人
5、2013年第11批二级临时建造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5人
6、2013年第11批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人员名单136人
7、2013年第11批一级临时建造师变更注册人员名单2人
8、2013年第15批二级临时建造师变更注册人员名单18人(做印章)
9、2013年第16批二级临时建造师变更注册人员名单1人(不做印章)
10、2013年第21批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人员名单361人(做印章)
11、2013年第22批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人员名单55人(不做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