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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答疑:委托加工环节

|0·2013-11-06 10:58:45浏览0 收藏0
摘要 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答疑:委托加工环节

  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考后交流专区

  让我们跟随环球网校一起来看看大部分考生在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考试中对于知识点有哪些疑问吧,希望对2014年的考生有所帮助!

  问题:委托加工环节为什么增值税计税依据和消费税计税依据不同

  解答:

  对于委托加工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纳税人是不同的。比如,甲委托乙加工一批化妆品,甲是委托方,乙是受托方。甲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属于消费税的纳税人,而乙提供加工劳务,属于增值税的纳税人。由于纳税人不同,所以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也不同。乙提供加工劳务,以其取得的加工费和代垫辅助材料费金额为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而委托加工环节的消费税,首先按照受托方销售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确定,没有同类价格的,用组价计算消费税。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比例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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