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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第一节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概述
1.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概念与分类
■概念
◇招标人-发包方-建设单位-业主-开发商
◇投标人-承包方-施工单位
■分类
◇勘察招投标
◇设计招投标
◇监理招投标
◇施工招投标
◇重要的设备和材料招投标
2.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
2.1 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5项)
■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
■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
◇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宅
◇体育、旅游项目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
◇各级财政资金项目
◇纳入财政的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项目
◇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
■国家融资项目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
【注意】外国政府资金不等于外商投资项目
2.2 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6项)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为了保密、及时)
■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为了扶持)
■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别人不会)
■施工企业自建自用,且本企业资质符合工程要求(近水楼台先得月)
■在建工程追加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原中标人有能力承包的(近水楼台先得月)
■其它
2.3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规模标准(50+100+200+3000)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单项低于上述规定,但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工程建设招标的原则
■公开原则
◇信息公开
◇条件公开
◇程序公开
◇结果公开
■公平原则
■公正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4.招标投标的行政管理
■协调与法规配套-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改委)
■审批-项目审批部门
■招投标过程的监督执法-分部门管理
■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分部门管理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监督检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