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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修订《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以及《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实施办法》(粤财会[2013]50号)和《新旧有关衔接规定》(粤财会〔2013〕51号)规定,现将2013年下半年梅州市市直会计从业资格报名考试领证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考试科目
(一)取消免考政策,所有新报名考生应一次性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三门考试科目。每科考试时长均为60分钟,三科连考合计180分钟,各考试科目应当一次性通过。成绩合格不发放纸质成绩合格证明。
(二)凡在2013年7月1日前取得部分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允许在其合格成绩有效期内,在原部分科目合格成绩取得地区有1次机会只报考未通过的考试科目,过渡政策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二、考试题库、考试大纲及考试教材
采用全国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题库,该题库考试范围和命题依据以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财会办〔2009〕10号)印发的大纲为准。考试教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的《2012年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系列书籍,共四本:《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内附考试环境演示光盘)以及《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习题集》。
三、考试题型
(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
(二)《会计基础》: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
(三)《初级会计电算化》:由理论题和实务题两部分组成,理论题部分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实务操作题部分有“用友”和“金蝶”两种软件供考生自行选择,考生在考试时任意选择其中一种软件做题,选定后不得重选或重做。两种软件均依据财政部统一考试大纲出题。
四、关于报名考试流程
会计从业资格报名考试按属地原则进行(即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住证签发地财政局报名)。市财政局负责如下人员的报名考试工作:
①市直单位在职人员;
②中央和省属驻梅单位在职人员;
③市属大中专院校在校生;
④2013年7月1日前在市财政局取得部分考试科目合格证的考生。(待业人员按户籍到县区财政局报名考试)
2013年下半年梅州市市直会计从业资格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址:http://210.76.65.189:8080/gdkjcms/。
报名考试流程如下:
(一)网上报名提交报名资料。
时间:10月21日至11月17日。考生必须提交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并上传相片,姓名、身份证号码、相片、工作单位(或在读学校)等重要信息必须认真核对,确保正确无误,并下载打印报名表。
(二)现场审核确认缴费。
时间:10月25日至11月18日。
地点:梅州市彬芳大道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市财政局窗口。
现场确认缴费时需带如下资料:
1、报名表;
2、单位证明(必须盖公章)或学生证原件;
3、银行卡刷卡缴费,每科65元;
4、2013年7月1日前在梅州市财政局取得部分考试科目成绩合格证的人需带合格证。确认缴费后不得修改个人信息。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时间:11月26日至12月8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上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单位在职人员还应在准考证上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准考证作为考生入场考试凭证及考试通过后现场领证之用,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四)考试日期:12月9日至明年1月10日。每个考生具体的考试日期由市财政局随机编排,不能更改。由于考生个人原因造成缺考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
(五)参加考试。
考试地点:梅州市彬芳大道28号梅州市会计培训中心三楼。
考生必须提前30分钟携带以下证件参加考试: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如遇身份证失效或遗失的情况,请及时办理有效的临时身份证件代替,其他类型的身份证件和证明一律无效;
2.准考证。在职人员准考证上必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学生证。在校学生须同时出具本人有效学生证原件。
(六)交卷确认成绩。
考试结束交卷时电脑当场显示考试成绩,三科合格的考生必须与监考人员双方签字确认成绩后方可离场。
(七)公布考试结果。
市财政局将于考试结束后及时在网站公布考试结果。
五、关于资格审核及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流程
(一)考试通过人员可登陆上述网站填写《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基础信息表》,同时预约现场领证并审核信息表的时间。预约时间应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逾期不领取证书将在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诚信档案予以记录。
(二)考试通过人员在预约日期携带以下材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市财政局窗口办理从业资格审核及领取证书手续,资格审核须由本人到现场办理: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准考证。在职人员准考证上必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本人有效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校生提供);
4.经本人签名确认的《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基础信息表》,以及信息表内容涉及的有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例如学历/学位证、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在职证明)。
六、注意事项
考生应当确保网上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或在读学校)以及上传相片内容与实际情况相符且真实有效,所提供证件证明材料属实,否则按以下情况处理:
(一)考生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或在读学校)、相片这几项内容与所携带证件内容不相符的,不予进场参加考试,考试费用不予退回;
(二)公布成绩结果合格的考生到现场领证时,所提供证件或证明(身份证、工作证明或学生证)与报名填写资料不符的,当次考试成绩作废,考试费用不予退回。
七、联系方式
(一)办公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市财政局窗口。
(二)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至12:00分,下午14:30至18:00.周六日及公休假等节假日不办公。
(三)咨询热线:0753-2122983、0753-2122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