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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的筹划方法――纳税人身份的筹划
?无差别平衡点抵扣率判别法
?原理:一般纳税人税负高低取决于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多少,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若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较多,则适于选择一般纳税人,反之则适于做小规模纳税人。当抵扣额占销售额的比重(抵扣率)达到某一数值时,两种纳税人的税负相等,称之为无差别平衡点抵扣率。
?计算:
抵扣率=1-增值率
当抵扣率大时,选择一般纳税人;当抵扣率小时,采取小规模纳税人
进一步:抵扣率=64.71(17%的增值税税率和6%的征收率)或76.47( 17%的增值税税率和4%的征收率)
增值率=35.29%(17%的增值税税率和6%的征收率)或23.53%( 17%的增值税税率和4%的征收率)
增值税的筹划方法――增值税与营业税纳税人选择的筹划
?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判别法
?在纳税人发生了混合销售行为,销售收入一定的情况下,是作为增值税的纳税人还是作为营业税的纳税人,税负有可能是完全不相同的,税负的高低主要取决于销售货物的增值率的大小。一般来说对于增值率高的企业,适宜作为营业税纳税人,反之,适合作为增值税纳税人。在增值率达到某一数值时,两种纳税人的税负相等,这一数值称为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
?结论:当增值率为34.41%时,两种纳税人的税负相同;当增值率低于34.41%时,营业税纳税人的税负重于增值税纳税人,适于选择作为增值税纳税人;当增值率高于34.41%时,增值税纳税人的税负高于营业税纳税人,适于选择作为营业税纳税人。同理可以计算出增值税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3%或营业税税率为3%时的无差别平衡点的增值率。
消费税的筹划方法
?针对纳税人的筹划-全能厂纳税问题
?计税依据的筹划
1、选择合理的加工方式
可以考虑利用关联方关系,压低委托加工成本,达到节税的目的,即使不是关联方关系,纳税人也可以在估算委托加工成本上、下限的基础上,事先测算企业税负,确定委托加工费的上限,以求使税负最低、净收益最高。
2、设立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
如果能在生产环节将产品的价格降低,可直接得到节税利益。因而,关联企业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企业,如果以较低的价格将应税消费品销售给其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则可以降低销售额,从而减少消费税额,而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处在销售环节,只缴纳增值税,因而这样可以使企业整体的消费税税负减少而增值税不变。
?税率的筹划-分别核算
-避免成套销售导致高税率
营业税的筹划方法
?征税范围的筹划
-合作建房的税收筹划#
-材料供应及设备安装的税收筹划
-不动产销售的税收筹划#
?税率的筹划#
?税收优惠的筹划
合作建房案例
甲、乙两家企业均需要建房扩大经营规模,甲企业拥有地理位置优越的土地,但缺乏资金;乙企业资金充裕,但苦于没有合适位置的土地,均难以扩大经营规模。后经过协商,两家企业决定合作建房,甲企业提供土地使用权,乙企业提供资金。甲、乙双方约定均分建成后的房屋。经有关部门评估,该建成后的房屋价值1000万元,于是甲、乙两企业各分得500万元价值的房屋所有权。
对于甲乙双方的合作建房及分房行为,按照现行税收政策,甲企业属于以转让部分土地使用权为代价,换取房屋的所有权,发生了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乙企业属于以转让部分房屋的所有权为代价,换取土地使用权,发生了销售不动产的行为。
甲企业需要按转让无形资产缴纳营业税。应纳税额=500×5%=25(万元)
乙企业需要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营业税。应纳税额=500×5%=25(万元)
但是若甲、乙两家企业改变合作方式,双方采取分别以土地使用权和资金投资入股的方式合作建房,则可以不缴纳营业税。
即甲企业以土地使用权,乙企业以货币资金合股成立合营企业,合作建房,房屋建成后双方采取风险共担、利润共享的分配方式。按照现行营业税条例的规定甲、乙企业均不需缴纳营业税,因此各节税25万元。#
不动产销售案例
某商贸公司因业务关系欠某个人独资企业200万元债务,经过双方协商决定,商贸公司以其一长期不用的库房作价200万元抵顶债务。随即该独资企业以200万的价格将库房转让给某化学工业公司。
根据现行营业税条例规定,商贸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均需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营业税。
应纳税额=200×5%=10(万元)
即商贸公司和独资企业分别就其转让不动产的行为缴纳10万元的营业税。
但是若该独资企业先与化学工业公司协商售房事宜,并使商贸公司直接与化学工业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化学工业公司支付200万元给商贸公司,商贸公司再以之偿还个人独资企业的欠款。这样,个人独资企业就避免了缴纳10万元的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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