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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审计标准、审计证据、审计工作底稿
审计工作底稿的分类
审计记录包括调查了解记录、执行审计措施记录和重要管理事项记录。(会区别)
1.调查了解记录
审计组在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前,应当对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相关情况作出记录。调查了解记录的内容主要包括:
(1)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相关情况的调查了解情况;
(2)对被审计单位存在重要问题可能性的评估情况;
(3)确定的审计事项及其审计应对措施。
2.执行审计措施记录
执行审计措施记录主要记录审计人员依据审计实施方案执行审计措施的活动。
审计人员对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每一审计事项,均应当编制审计工作底稿。一个审计事项可以根据需要编制多份审计工作底稿。
3.重要管理事项记录
重要管理事项记录应当记载与审计项目相关并对审计结论有重要影响的下列管理事项:
(1)可能损害审计独立性的情形及采取的措施;
(2)所聘请外部人员的相关情况;
(3)被审计单位承诺情况;
(4)征求被审计对象或者相关单位及人员意见的情况、被审计对象或者相关单位及人员反馈的意见及审计组的采纳情况;
(5)审计组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审计报告讨论的过程及结论;
(6)审计机关业务部门对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等审计项目材料的复核情况和意见;
(7)审计人员未能遵守审计准则规定的约束性条款及其原因;
(8)因外部因素使审计任务无法完成的原因及影响;
(9)其他重要管理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