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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3年上海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要求,经市公务员局同意,凡报考2013年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进入面试的考生,由上海市公安局统一组织面试。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本次面试日期为2013年10月19日(周六),根据面试考生的报考岗位进行组别安排(详见下表分布)。
面试日期 报到时间 发车时间 面试地点
10月19日 8:00 7:30 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地点2)
10月19日 12:30 12:00 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地点2)
需要搭乘接送车辆的考生,请按所属组别的发车时间提前到达接送点等候车辆。接送点详见后文。
10月19日 9:30 无 公专莘庄校区(地点1)
不提供接送车辆,请考生自行前往。
注1:面试考生可通过查看附件1,通过注册号和姓名查看对应的面试地点及时间。
(二)地点:
1、报考航空设备辅助维护、车辆驾驶岗位的考生面试地点为:上海公安专科学校莘庄校区(闵行区沁春路179号二号门,详见附件2);
2、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面试地点为: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浦东新区凌桥崇景路100号,详见附件3)。
(三)证件和证明:
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带好以下证件或证明: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本人户口簿原件(单位集体户口请带户籍证明原件);
3、本人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原件;
4、本人填报岗位所需要的各类技能证书原件(例如办公自动化或计算机等级证书、驾驶执照、汉字速录水平二级以上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格证书。刚通过汉字速录考试未能及时取得资格证书的,请带汉字速录测试的准考证);
5、考生可凭面试通知短信进入考场或搭乘接送车辆。
二、面试流程
(一)入场:考生凭手机面试通知短信进入考场区域。自行前往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的考生,凭面试通知短信由西门(车辆出口处)进入;搭乘接送车辆的考生,直接由车辆带入校区内。
(二)验证:考生进入大礼堂后,在礼堂入口处报名电脑系统上输入自己的注册号(附件1中含个人注册号),由电脑生成候场号,进入大礼堂内候场。由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技能证书等,依照招聘简章具体岗位的要求,确认面试者的应聘资格,验证合格后面谈。
(三)咨询:大礼堂内设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政策咨询台,等候的考生可当场进行咨询。
(四)面谈:由考场引导人员带领验证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考场。面试考场开启实时监控、手机屏蔽等功能。
(五)技能测试:报考影视制作、计算机维护、计算机网络维护、通讯设备维护、勘验助理、航空设备辅助维护、出纳以及车辆驾驶岗位的考生在面试的同时,还将参加相应的技能测试。
三、交通安排
(一)考生自驾或送考的车辆将由现场民警指挥,停放在考场外指定区域。非考场工作车辆一律不进入校内。
(二)为方便考生前往,上海公安专科学校将安排客车定时短驳接送考生,具体安排如下:
浦东接送点:轨道交通六号线港城路站停车场。
浦西接送点:轨道交通三号线淞滨路站斜对面外环隧道浦西入口处(泰和路、同济路路口)。
1、以上两个接送点将按照各场次报到时间提前30分钟开始发车,接送点有工作人员负责引导。
2、面试考生可凭面试通知短信乘坐接送车辆,陪考人员请勿上车。
3、为确保考生搭车顺利,考生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引导。如有破坏行车秩序或影响其他考生面试的行为,视作违反考场纪律处理。
4、面试结束后,考生可搭乘接送车辆返回接送点。
四、注意事项
(一)面试通知短信将于近期发出,考生收到短信后,请根据提示内容进行回复确认。考生如在10月17日仍未收到短信,请及时与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32511357、32511358。
(二)考生收到面试通知短信后,应妥善保存该短信,并上网查询自己的注册号,牢记注册号,以免影响面试。
(三)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带齐个人证件或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技能证书等)。
(四)考生进入考场后,应遵守考场纪律。
(五)未按指定时间参加面试或面试项目未完成中途退出的,视作自愿放弃。
(六)面试合格者的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请注意查看上海市公安局网站(http://www.police.sh.cn)或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rc.com.cn)发布的信息和下一阶段的短信通知。
附件1:面试考生安排.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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