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国家公务员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介绍:国资委

|0·2013-10-13 15:11:16浏览0 收藏0
摘要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 号),设立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正部级),为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履行党中央规定的职责

  课程推荐2014年公务员课程7天免费学 :基础精讲  高效强化  高效押题  专项特训

  个性课程:2014年公务员个性辅导:申论批改  技巧专讲  冲刺密卷  个性定制

  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国资委职位介绍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 号),设立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正部级),为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履行党中央规定的职责。

  (一)根据国务院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中央所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四)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五)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国务院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七)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八)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地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九)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公务员频道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编辑推荐:

  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介绍:国税局

  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介绍:广电总局

  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介绍: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介绍:外交部

  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介绍:旅游局

展开剩余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