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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本是计划经济时期的概念,而当下国人所熟知的临时工群体则多分布于公安、城管等政府部门,名曰协管员、辅警、联防队员等。北京25个部门近日在预算中公布的部分临时工数量已高达4386人,而这25个部门还不包括城管、交管、工商系统这些“临时工用人大户”。更耐人寻味的是,这庞大的临时工数量居然是建立在有些单位的编制尚未满员的基础上。
与政府部门临时工“泛滥”相对应的是各地频频被曝出的公职人员“吃空饷”现象的大量存在,这种鲜明的反差是由我国编制内外并存的双轨用工制度造成的。换言之,政府部门变相扩编、临时工把在编人员“养”起来是体制之弊。以节约成本、弥补编制人员不足为初衷的政府部门临时工膨胀,不仅给各地财政造成了巨大的压力,而且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
8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要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原则,推进机构和职责整合,规范机构设置,加强机构编制的刚性约束力,坚决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事实上,要根本改变大量使用临时工这种损害效率与公平的现象,只能通过改革来完成,这既包括编制内与编制外人员的同工同酬,也包括公职人员与社会公众的各项福利待遇的并轨。
政府临时工身份之惑
记者最近在皖、鄂、赣、湘、晋等地调研采访了解到,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在编制外大量使用临时工,已成为当地财政的巨大负担。他们的工资有的纳入地方财政供养预算,有的则靠部门创收“罚没款”发放。大部分临时工文化水平较低,缺乏专业知识,工作辛苦但待遇低下。由于缺乏合法身份,部分临时工违法参与“执法”,损害了政府公信力。
临时工规模膨胀惊人
自2003年政府机构改革以来,各地根据中编办核定的行政事业编制数量,严控超编进人;但另一方面,某些部门为了强化工作,则要求工作人员人数必须达到一定的人口比例。安徽省编办副巡视员张强告诉记者,自2003年中编办核定编制后,10多年来没有调整,“由于编制红线不能触动,编外聘用现象在各地普遍存在”。
记者调查发现,编制内人员严控的结果就是编外人员不断膨胀,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主要集中在公安、城管等部门,有的部门编外使用临时工数量甚至超过在编人员,不少地方聘用人员直接与政府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安徽省宿州市公安局人事科科长马磊告诉记者,宿州市现有人口649万,核定警察编制为3736人,实有警察3482人。
按照安徽省政府《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2011-2013年)》的要求,专职治安辅助人员应达到当地人口比例万分之十五左右。2012年,宿州市共招聘专职治安辅助人员6000余人,招聘条件为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为18岁至40岁,每人每年工资为13500元(含社保),人均办公培训经费1500元,全部纳入财政预算,每年财政负担逾亿元。
同样,宿州市城市管理局的在编城管人员有192人,此外还聘用了145名城市协管员,要求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退伍军人,协管员与城管局签订劳动合同,每月工资在1200元左右,由城管局负责缴纳社保。
据宿州市城管局副局长汪景超介绍,这些协管员工资没有纳入财政预算,财政部门每年从再就业资金中解决一部分,其余则由单位想办法解决。
工资靠罚款 执法却违法
记者采访了解到,一些地方公安、城管等执法部门,其聘用人员的工资没有完全纳入财政保障,只得依靠罚款创收或者挤占罚没款,有的部门因人员紧张,明知聘用人员没有执法主体资格,也任由他们违法参与执法,损害了政府公信力。
湖北省黄石市城管局负责人许益新告诉记者,黄石市城管局在编城管人员156人。近10年来,黄石市城市面积由60平方公里发展到400平方公里,但编制和经费一直没有增加,城管人员老化现象严重,人员紧缺。
近年来,为了适应工作需要,该局招聘了189名协管员,人均每年工资和办公经费为3.2万元。但聘用人员工资没有列入财政预算,只得从城市维护费中列支,不足部分只能挤占渣土费以及拆违经费等。
同样,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公安局现有223名警察,编外聘用了80多名工作人员,其中32名为巡防队员,其余是炊事员、司机和户籍协警,主要从大中专毕业生和退伍军人中录用,协警工资为每月1200元,都与县公安局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没有社保。
该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余海波说:“财政按每月600元拨付了20名临时人员的工资,其余的工资只得靠财政返还我们上缴的罚没款。现在治安形势比较严峻,全县30多万人,每年发生的刑事案件有1000多起,治安案件2000多起,警力严重不足。按照规定,聘用人员是不能担任户籍警的,我们现在也不得不让他们去做。”
记者调查发现,很多地区城管协管员竟然也在一线公然执法。例如,湖口县市容执法局一线执法在编人员22人,其余57人是聘用的协管员。县市容执法局法制股长张建平告诉记者:“现在我们执法涉及300多部法律法规,可以说是‘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由于工作量很大,我们只得招聘协管员,基本工资由财政保障,其余支出只得挤占渣土费等。协管员也直接参与执法,因为人员紧缺,实在没办法。”
该局40岁的协管员大邹2000年以高中学历应聘当了一名临时工。他和其他在编人员一样,穿同样的制服,一起执法。从法理上看,临时工不是合法的“执法主体”,但记者和他交谈时发现,大邹根本没意识到自己不具有执法权,觉得除了工资少点,和正式工没什么不一样,每天上街执法,收取罚没款。单位要求他们支队7个人每年收取10多万元罚没款,平均每天要收400元左右的罚没款。“上交的罚款多,返还就多。”大邹说。
当前临时工在招聘、管理环节上存在着制度漏洞,一些临时工招聘门槛低,也缺乏专业的培训。安徽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王开玉表示:“执法部门任由不具有执法资格的临时工在一线执法,直接损害的是法律尊严和政府公信力。”
同工难同酬 群体诉求多
记者采访了解到,政府部门编外聘用临时工大多工作辛苦,待遇较低,有的单位因为财力紧张,甚至没有为他们办理社保。随着工作年限的增长,这些聘用人员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期盼“同工同酬”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47岁的李振庆在南昌市阳明东路执勤,去年底他从江西丰城市来南昌应聘当了一名交通协管员,月收入500元,每天从中午12点45分到下午6点30分,一直坚守在没有树荫的交通路口,夏天中午路面温度超过40摄氏度,一次最少站立30分钟才能休息一会儿。
记者采访时,他正站在烈日下,黝黑的脸上挂满汗珠,脖子上有一条条红色印子,他说因为担心中暑,每天回家都不停地刮痧。李振庆要供两个孩子念书,除了协管员一职,还兼职做搬运工,每天忙到晚上12点。
工作以来,除了春节,李振庆没有休息过一天,他说只要请一天假或者旷一天工就要扣50元,为了生计,他忍受酷暑寒冬坚守在一线。没有降温补贴,没有其他任何福利奖金。
大邹告诉记者,他2000年刚当协管员时,每个月工资只有249元,2003年涨到600元,现在每年能拿到2.5万元,尽管收入不高,他认为这是个固定的工作。他的期待是:“总有一天能变成正式工。”
大邹每天早晨7点30分开始上街巡逻,下午6点下班,每周只休息一天,还有一天晚班。“尽管大家做的事都一样,但正式工月收入要比我们多得多。”他一直怀揣着能成为一名正式在编人员的梦想,才一直坚持下来。
记者采访了解到,大多数临时工都有大邹这样的梦想。58岁的湖口县协管员老秦从1998年工作到现在,一直没解决编制。因为临近退休,他经常为解决入编问题上访。
今年7月1日施行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对此,张强表示,当前,政府聘用的编外人员队伍比较庞大,随着新的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这一群体“同工同酬”的诉求会越来越强烈,政府部门可能又要面临与过去的治安员、民办教师等群体要求“转正”和提高待遇等相类似的棘手问题。
临时工现象折射体制之病
当前政府部门大量雇用临时工的深层次原因在于我国编制设置多年没有调整,人与事不匹配。在一些部门大量招聘临时工从事艰苦工作的背景下,在编人员“二线化”现象尤其值得关注。
退二线“一刀切”,在编人员“吃空饷”
记者在基层采访了解到,由于基层干部基数大,职数少,不少干部到科级职位后就很难再有发展空间,这被称作“天花板”现象――年龄大的干部没有继续上升的通道,年轻同志因为职数限制难以发展。
针对这种情况,很多地方都采取了基层干部退居二线“一刀切”的办法,为年轻人“腾位子”。一些干部在52岁左右甚至更年轻就退出了领导岗位,这导致大批未到退休年龄的干部占编不谋事,在编不在岗,形成人才浪费。
记者从湖口县委组织部获悉,该县规定科级干部53岁退居二线,全县现有科级干部799人,根据这一规定,目前有231名科级干部退居二线。县委组织部人才办主任蔡亮说,这些二线干部依然占据编制,待遇也不变,基本上7年时间都处于赋闲状态。山西省吕梁市临县常务副县长李琦说,该县科级干部52岁退居二线,不再担任领导职务,不占领导职数,但还任科级调研员,享受科级待遇。
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尹作春说:“退居二线的人仍然占编,由财政供养起来,但需要代替他们做事的人又进不来,造成人才浪费和人才短缺同时并存的现象。”
“这种‘一刀切’现象在基层普遍存在。这些退居二线的干部很少再被安排具体的工作,基本上没事干,如同‘吃空饷’。”安徽省编办副巡视员张强说。
除此之外,在编人员吃空饷现象也十分惊人。如河南周口市最近开展公职人员“吃空饷”专项治理,查出的“吃空饷”人员就多达5731名。江西省南昌县在治理“吃空饷”专项工作中,仅在教育、卫生系统就清理出“吃空饷”人员142人。据了解,这种“吃空饷”现象在全国各地普遍存在。
能上不能下,编制内“没有能干活儿的”
记者调研发现,目前财政供养人员结构性失衡严重。自2003年核定各地编制后,不少地方为了控制超编,消化已经超编的人员,已经多年没有新进工作人员,造成干部老龄化现象严重。而年富力强的年轻人却因为受编制限制,无法进入体制内工作,出现在编人员“青黄不接”的现象。
建设服务型政府,基层需要大量的服务型人才。但由于基层条件艰苦,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难以留住人才,特别是乡镇一级财政供养人员空编较多,能干活的人少,而县级以上部门则超编严重。
江西省九江市人社局公务员局局长刘洪林提供的数据显示,自2003年核定编制后,九江市县直机关几乎没有招过公务员。全市目前共有公务员20045人,其中35岁以下仅占26.9%,35岁至40岁占13.1%,40岁以上占60%。
同样,县一级公务员断层现象也很严重。据蔡亮介绍,湖口县公务员总数为1131人,平均年龄为44岁,其中35岁以下占18.4%,35岁至40岁占15.5%,40岁以上占66.1%。“县一级公务员出现了10年断层。”
安徽省编办负责人告诉记者,安徽省乡镇一级空编1万多个,县级以上机构则超编1万多个,从总量上来看,似乎是平衡的,但这反映出一个问题,人才呈现向上流动趋势,乡镇干部人才缺乏。建设服务型政府,需要人才充实到一线,充实到公共服务领域,但目前的情况不容乐观,越是上级管理部门,人员越多,而越到基层,人员越少,“能干活儿的人” 呈现“倒金字塔型”。
李琦表示,当前财政供养人员面临着严重的结构性失衡问题,基层从事一线服务的人才招不进、留不住。基层干部老龄化严重,如临县畜牧部门50岁以上的人员就占到全部编制的70%左右。而大学生又不愿意来,只能从社会上招聘文化水平相对较低的临时工来干活。“要实现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承诺,除了控制编制外,更为重要的是要对现有的编制进行优化,制定相应的措施,促进人员向一线下沉。”
岗位寻租,临时工“养”着在编的
最近,河南郑州汝河小区6名在编环卫工聘用临时工为自己代岗,这一事件引起社会高度关注。这些在编环卫工以每月几百元的工资雇用临时工代岗,自己不用上班、躺在编制里每月坐收3000元。
虽然此次在编职工岗位转包的事件中,6名“高龄”在编职工的抉择有无奈之情,但事件背后折射出的问题却值得思考。据郑州市城管局披露,郑州市市内五区在编一线正式环卫工有1190人,加上管理人员共有1890名,而临时的环卫工人却高达 20000人左右。做着同样的工作,临时工每月工资1240元,编制内员工每月工资3000多元。如此悬殊的收入差别,给编制内员工有了当“二老板”的本钱。
记者采访了解到,一些单位的临时工反映,不少苦活、累活都由他们承担,而在编人员主要是监督临时工干活,很少在一线服务。
江西南昌市部分交通协管员告诉记者,现在正处夏日高温季节,只有他们协管员一直坚守在路口管理交通,交警大多开着车子到处巡逻,一天当中与他们一起管理交通的时间不到1个小时。
湖南省怀化市会同县县委书记杨陵俐说:“当前基层服务人员严重不足,在无法突破编制的情况下,政府必须购买服务。但与此同时,也要防止在编人员二线化倾向。”
最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劳务派遣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有关老师认为,如果悬殊的收入差别依然存在,岗位寻租会不断玩出更多的花样。体制内部与劳动力市场一样需要呼唤同工同酬,需要打破固有的二元结构,把“双轨”的编制标签去除,理顺用人体制。
政府改革亟须再加力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约法三章”中提出,本届政府任期内,“财政供养的人员只减不增”。然而记者调研发现,部分地区的机构改革让财政供养人员“明减暗增”,而编外聘用的临时工隐患也确实在日益增多。如何破解用人困局,实现“约法三章”的目标?
对此,相关政府人士及老师普遍认为,当前应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特别是要加快编制内外用工制度的“并轨”,加强对政府部门现有编制的动态管理。在此基础上,还需要引入社会监督,加强对政府自聘人员的员额管理,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的行为。
加快政府改革,挖掘在编人员潜力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许多基层组织和编制部门的干部认为,要控制临时工增长,减轻政府财政压力,一方面要深化机构改革,推进大部制改革,减少政府管理层级,消除在编冗员,促进公务人员下沉到一线;另一方面,则需要激发在编人员活力,特别是改变二线干部年龄“一刀切”现状。
近年来,在减少管理层级方面,不少地方都在积极探索。安徽铜陵市铜官山区从2010年开始实行“区直管社区”改革,撤销街道办事处,探索将原来“区-街道-社区”三级管理调整为“区-社区”二级服务的新模式。为此,铜官山区撤销了原有的6 个街道办事处,将49个社区整合为18个新社区,实行“区直管社区”。
在调整、分流街道办事处人员时,铜官山区保留他们的身份、职级、待遇不变,充实到新社区。社区工作人员增多后,实行网格化管理制度,1名社区工作者负责300户左右居民的管理和服务。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所研究员史卫民说:“在城市主城区全面撤销街道办事处,铜陵开了先河。这种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可以加强公共服务和民意反馈,真正实现公务人员向社区下沉。”
此外,基层干部建议,在减少政府机构层级的同时,也要加快大部制改革的步伐,将职能相近的部门整合。例如,现在医疗和养老保险是卫生、人社、民政等部门各管一块,不便于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应考虑合并。一些职能弱化的机构,应尽快撤并,精简人员,并科学核定编制,进而减少在编人员财政供养压力。
安徽省编办副巡视员张强告诉记者: “当前需要改变二线干部‘低龄化’的现状,激发干部活力。干部退居二线年龄‘一刀切’的做法,导致大量的人才浪费。县乡干部50多岁时,一般孩子都已大学毕业,家庭负担轻,可以全身心投入工作,且他们基层工作经验也很丰富,应该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实事求是地说,50多岁的干部可能因仕途发展受限,缺乏动力,因此可考虑实行职务和职级双轨制,破解基层干部发展的‘天花板’现象,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
加强编外人员管理,打破用工双轨制
记者采访编制管理部门时,相关研究人员表示,要刺破不断膨胀的政府临时工“气球”,需要加快编制内外用工的并轨,建立干部岗位能上能下、单位能进能出的人事制度,并在权责一致的基础上,实现同工同酬,彻底消除“编制”带来的寻租空间。
目前,有的部门为了加强工作,要求各地增加人员配备,必须配合一定的人口比例,导致临时用工人员数量过多。有的部门招聘门槛低,一些文化程度低的人成为政府编外人员。更值得警惕的是,一些部门私招乱聘,将自己的关系人员招进了临时工队伍,滋生腐败。
针对这些问题,一些地方已经着手清理和规范临时工管理。最近,南京市出台《关于严格规范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的意见》,要求严格控制使用编外人员。不论市级机关,还是事业单位,使用编外人员必须向市编制办报批,人员经费由市财政纳入预算,统一划拨,行政机关编外人员员额总数原则上不得超出该机关行政编制的10%,所有编外人员公开选聘。同时将严格编外人员员额管理,建立健全编外人员实名制管理信息库,制定相对统一的薪酬标准等。
安徽省社科院研究员王开玉认为,政府必须加快职能转变,切实简政放权,有所为有所不为,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控制需要财政供养人员的增长,减少相关部门对于编制外临时用工的巨大需求。
变“以钱养人”为“以钱养事”
在目前政府职能和机构改革尚未到位的情况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公共服务内容增多,全部依靠政府工作人员的确难以承担。因此,“花钱买服务”成为当前政府转变职能的一种探索和尝试。但记者调查发现,政府购买服务过程中,不少地方将“以钱养事”变成了“以钱养人”,这也变相导致了政府编外临时人员的大增。
针对这种情况,基层干部普遍认为,政府购买服务时实行项目化运作是一个很好的尝试。即政府将一些公共服务事务,如公路养护、环卫、园林管理等公益性服务任务,整合打捆成若干个项目,通过向建筑公司、保洁公司等企业单位公开招标,进行合同承包,并制定严格的考核措施。政府与企业签订服务合同,而不是直接聘用工作人员。
例如,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环卫部门以前供养了50多名环卫工人,加上事业编制的人员,有六七十人。从2004年开始,南陵县对环卫工作运行机制进行了变革,解聘了原有的环卫工人,把全县城区划分为116个环卫作业小区,把上门收集、清扫、保洁、转运和管理“五权”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承包。县市容局负责全天候督查,让环卫保洁人员根据工作效果、合同约定兑现工作报酬。改革后,南陵城区卫生保洁面积扩大了,经费反而减少了,卫生环境得到了很大改善。
张强说,政府花钱买服务,应按照公益性事业“政府责任不减、财政投入保障”的原则,由相关部门按年度、项目核定公益性事业和公共服务经费,实行“政府购买、合同管理、群众认可、考核兑现”的运作机制。花钱买服务实行的是项目运作,而不是直接雇用临时工开展工作,不仅可以减少政府雇用临时工,还有利于引入竞争机制,将事情办好。这才是真正从“以钱养人”向“以钱养事”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