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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2013年会计证考试《财经法规》第四章: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

|0·2013-01-25 10:03:33浏览0 收藏0
摘要 安徽2013年会计证考试《财经法规》第四章第二节知识点讲解: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

  八、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

  1.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1)有关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

  (2)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3)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

  2.相关要求

  (1)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设置集中采购机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采购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3)审计机关应当对政府采购进行审计监督。

  (4)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

  【例题。判断题】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审计监督。(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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