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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物业管理师工作执业心得:当前行业怪圈
当前物业管理顾问工作的“怪圈”
(一)提供品牌型。
指部分物业管理企业的顾问工作只体现在房地产开发商卖房之前,在这段时间内与开发企业签定物业管理顾问合同,其顾问的范围仅仅是提供品牌,在楼书以及各种宣传媒体中提供“物业顾问支持”或直接管理的品牌支持,并收取一定的顾问费。但是,日后涉及到物业管理的所有具体工作,物业管理企业的顾问(老师)不会提供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而由房地产商自己的物业管理企业自行解决。
(二)顾而不问型。
指物业管理企业的顾问(老师)定期来项目,针对合作单位的相关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而不会主动进行谨慎而细致的检查发现问题,并提供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
(三)提供资料型。
指物业管理企业拥有多年形成的规范性资料文件,在顾问工作开始后,视被顾问项目的进程,根据不同的环节,提供相关专题资料。例如,业主入伙时提供入伙管理所有资料,装修期则提供行之有效的装修管理资料等等。
透过这些现象,可以看到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部分物业管理企业的短势以及顾问企业之间的不良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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