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安徽2013年会计证考试《财经法规》第三章:发票开具要求

|0·2013-01-18 16:22:46浏览0 收藏0
摘要 单位和个人应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才能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得开具发票。

  各位同学2013年安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备考阶段已经开始,小编特此整理搜集了关于财经法规章节知识点,希望广大考生通过考前的日积月累,以此来帮助大家巩固知识点,成功获得会计证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第三节 税收征管

  (二)发票的开具要求

  1.单位和个人应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才能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得开具发票。

  2.开具发票时应按号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性复写或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3.填写发票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区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外商投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4.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发票必须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并使用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机打发票。

  5.开具发票时限、地点应符合规定。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适用范围。

  7.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

  【例题。判断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 )

  『正确答案」√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发票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不得转借发票

  B.不得转让发票

  C.不得代开发票

  D.如果有特殊需要,即使未发生经营业务也可以开具发票

  『正确答案」D

 

 安徽2013年会计证考试《会计基础》章节知识点汇总

 安徽2013年会计证考试《初级会计电算化》章节知识点汇总

  【免费试听】【试题下载在线测试】【复习方案】【报考指南

  北京会计证考试精品VIP保过套餐双节特惠

  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    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网址

  2012年会计证成绩查询汇总  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模拟测试卷汇总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