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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2013年安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备考阶段已经开始,小编特此整理搜集了关于财经法规章节知识点,希望广大考生通过考前的日积月累,以此来帮助大家巩固知识点,成功获得会计证。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第六节 法律责任
三、其他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一)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
(二)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多选、判断)
1.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尚不构成犯罪的:
(1)通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2)罚款。对单位并处5千元以上l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3)行政处分。――国家工作人员。
(4)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违反会计法行为的有( )。
A.隐匿会计档案的行为
B.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行为
C.任用不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行为
D.伪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
『正确答案」ABCD
(三)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
1.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尚不构成犯罪的:
(1)罚款――违法行为人处以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行政处分。
【例题。单选题】在采购办公用品过程中,办公室主任李某指使采购员张某伪造购物发票,多报销1000元。对该行为,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可以对李某进行的处罚是( )。
A.通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B.通报,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C.通报,5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罚款
D.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可以对李某进行的处罚是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单位负责人对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法律责任(★多选)
1.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规定,对犯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尚不构成犯罪的:――行政处分
3.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的补救措施:
(1)恢复其名誉。
(2)恢复原有职务、级别。(陷阱:恢复从业资格,恢复职称)
【例题。多选题】《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除了对单位负责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外,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还应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该补救措施包括( )
A.名誉受损害的应当恢复名誉
B.被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开除的应当恢复原有职位
C.被撤职的,应当恢复其原有职务
D.降级的应当恢复其原有级别。
『正确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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