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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经济师《中级保险》预习1(3):保险的概念

|0·2013-01-15 09:37:46浏览0 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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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3年经济师考试为11月2日,为了方便广大考生更有效的复习备考2013年经济师考试,网校编辑特整理出2013年经济师《中级保险》预习资料供大家参加,预祝大家学习愉快,顺利通过考试!

  查看汇总:2013年经济师《中级保险》预习资料汇总

    一、 保险的概念和类别

  (一) 保险的概念

  1.保险的定义

  保险的定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保险是指集合同类风险并聚资建立基金,对特定风险的后果提供经济保障的一种风险财务转移机制,广义的保险至少包括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和政策性保险。狭义的保险一般是指商业保险。

  法学角度:合同契约行为;

  经济学角度:分摊灾害事故损失的财务安排,具有互助合作的性质,在被保险人和保险人之间形成一种商品交换关系。保险是一种服务性商品。

  风险管理学角度:保险是一种风险转移机制。

  精算角度:利用大数法则的复杂和技巧,分摊少数人的损失。

  2.保险的要素:(4个要素)

  (1) 可保风险的存在

  风险必须是纯粹的;风险的发生具有偶然性;风险必须是大多数标的均有发生损失的可能;风险的承保必须是经济上可行的;风险不能使大多数的保险标的发生风险;风险损失具有现实可测性;

  (2) 公平合理适度稳定的保险费率(公平原则、合理性原则、适度原则和稳定性原则)

  (3) 保险合同的订立

  (4) 保险的索赔和理赔

  (二)保险分类

  1.按保险性质的不同,保险可以分为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和政策性保险;

  政策性保险和商业保险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商业保险和政策性保险没有绝对的界限;

 

商业保险 

政策性保险 

经营目标 

公司通过保险机制获取利润 

政府通过保险机制达成某种社会目标 

盈利能力 

盈利能力较强,一般可以为公司带来收益 

盈利能力较差,需要政府补贴或政策推动 

外部性 

外部性不明显 

具有明显外部性,可以增进社会福利 

发展动力 

公司推动 

政府推动 

  2.按保险标的划分,可分为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和信用保证保险

  3.按照风险转移方式不同划分,可分为原保险、再保险;

  4.按保险实施方式划分,可分为自愿保险和强制保险;

  5.按参与承保的保险人的数量划分,可分为共同保险和重复保险;

  6.按承保风险的种类,可分为单一风险和综合风险;

  7.按照承保单位划分,保险可分为个人保险与团体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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