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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公务员部分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12年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招考简章》,经过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现对部分拟录用人员(不含参加研究生入学复试人员)予以公示
二、受理方式和公示时间
(一)受理时间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人员有异议,请向下列有关部门反映。
受理电话:
1.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电话:0471―4818499
2.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局考录处电话:0471―12370
3.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电话:0471―6986607
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电话:0471―4628928
5.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人事训练处:0471―6550301
6.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人事处:0471―6610091
(二)公示时间
2013年1月11日至18日
内蒙古自治区2012年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名单(法院系统)点击查看.zip
内蒙古自治区2012年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公安系统)点击查看.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