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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管理项目的方式及方法
从项目管理的角度来说,建设单位和监理都是项目的管理者,一般而言,建设单位担任宏观管理角色,施工监理担任微观管理角色,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的“组织、协调、监督、服务”职能。荀子曰“君子性非异也,善假于物也”,高明的管理者,应能充分利用被管理者的自主性或者说是事物发展的自组织功能。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在总体把握大局的前提下,应根据施工企业履行合同的程度,监理职能的到位程度确定自己介入项目管理的程度,对具体管理活动,要尽可能做到“少干预、多协调、做好服务”,以充分发挥两个积极性。
反思以往建设单位(项目法人)项目管理的情况,笔者认为在以下两方面有待提高,一是规范化管理,二是量化管理。目前,参加项目建设的设计、施工及监理等单位都积极进行ISO900质量体系认证,笔者认为,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的项目管理机构通过这个体系认证,能促使项目管理向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迈进,很有益处。目前,信息技术广泛地向各行各业渗透,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在项目管理中加大计算机等信息技术的应用,使项目管理的质量、工期和投资控制由原来的定性管理达到定量管理,亦可较大地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此外,我们在项目管理中常用的“重奖重罚”、“优质优价”、“样板示范”、“劳动竞赛”和“质量责任制”等方法,也是一些比较有效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