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银川市关于开展《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检查登记工作公告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检查登记工作的通知》[宁财(会)发[2012]457号]精神,从2013年1月1日起开展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检查登记工作,现就本次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时间:本次检查登记工作从2013年1月1日开始,到2013年6月30日结束,历时半年时间。
二、地点:银川市政务大厅财政局窗口(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人民广场)
三、检查范围:凡在2012年1月1日前持有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统一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均属本次检查登记范围。《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检查登记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
四、检查登记时需携带以下证件: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2、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证明材料(由培训单位核发的《会计培训结业证》)。
五、银川市所在地的区、市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大集团公司均严格按照文件安排的时间前来办理。
六、未参加宁夏会计从业基础信息采集的人员,自行登录宁夏财政网(http://www.nxcz.gov.cn)(网址开放时间: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点击会计管理《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进行个人网上信息申报,如实填报《会计从业人员基础信息表》,并下载打印《会计从业人员基础信息表》加盖单位公章(无工作单位的到街道办事处盖章)一式两份,到银川市政务大厅财政局窗口进行现场确认登记,一并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检查登记有关手续。财政局窗口联系方式:0951?6888823、6889355
七、《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检查登记工作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银川市财政局
201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