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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与应用考试大纲

|0·2012-07-25 13:28:03浏览0 收藏0

点击进入:2012年物业管理师考试考试大纲>>

  第六章 法律知识与应用

  (一)考试目的

  本部分的考试目的是测试应考人员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对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及效力、合同法、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物权法、法律关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律责任、服务合同等知识在物业管理中应用的掌握程度。

  (二)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法人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无效民事行为和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种类和法律后果,过错责任的构成要件,法律对格式条款的规制,不当得利,无因管理,诉讼时效,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物业管理法律事实。

  熟悉:合同法基本知识,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物权的效力,物权的基本原则,所有权的性质及权能,相邻关系,善意取得的条件,担保物权的作用和性质,抵押权的效力和实现,留置权产生的条件,物业所有权的内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物业管理法律责任制度,物业服务合同。

  了解:法的特征,法的分类,法的制定,法律渊源,法的实施,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承诺的有效要件,抗辩权,要约,要约邀请。

  (三)要点说明

  1.法的特征

  2.法的分类

  3.法的制定

  4.法的实施

  5.民法的调整对象

  6.民法的基本原则

  7.民事法律关系

  8.民事主体

  9.民事法律行为

  10.民事权利

  11.民事责任

  12.诉讼时效

  13.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14.违约责任

  15.合同的解释

  16.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委托合同及在物业管理中的应用

  17.物权与所有权

  18.善意取得制度

  19.相邻关系

  20.共有

  21.用益物权

  22.担保物权

  23.物业管理法律关系

  24.物业管理法律责任

  25.物业服务合同

  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物业管理师考试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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