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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省属职业技能鉴定所(站)鉴定分成费实行网上缴费的通知(陕职鉴函〔2012〕21号)
省属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严格财务管理制度,经研究,决定从2012年7月1起,省属职业技能鉴定所(站)鉴定分成费实行网上缴费方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省属职业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在鉴定许可的职业(工种)范围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考试,鉴定分成费全部实行网上缴费。
二、操作办法
(一)系统自动生成缴费金额。在职业资格证书编号生成后,在线考务管理系统将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核准的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费12%的分成比例,同时依据本批次计划鉴定职业(工种)、等级等信息,自动生成本次考试应上缴的分成费缴费金额。
(二)鉴定所(站)网上缴费。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登录陕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网在线考务平台,使用网上支付卡在“网上缴费系统”进行缴费。缴费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缴费成功订单号,所(站)应妥善保存,以备省中心财务人员核查(详细的程序方法详见网上刊登的省属职业技能鉴定所(站)鉴定分成费网上缴费操作指南)。
逾期未缴费或缴费不成功的,不能进入下一个鉴定工作环节。
(三)办理财务收费手续。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持“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核发职业资格证书的批复”到省中心财务部门核实缴费情况,办理收费手续。
三、有关要求
实行网上缴费方式是我省运用信息化手段严格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全面提升我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工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一定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掌握工作程序和要领,全面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推动我省职业技能鉴定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各所(站)在工作进行中,如有问题可咨询:
技术支持:张红卫联系电话:(029)82235216
财务:杜占平联系电话:(029)82233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