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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济宁物业管理师报名时间6月18日-30日

|0·2012-06-20 09:35:44浏览0 收藏0

  关于做好2012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直及中央、省属驻济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2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2〕3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2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2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定于9月15、16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9月15日 9∶00-11∶30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14∶00-16∶30 物业经营管理

  9月16日 9∶00-11∶30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14∶00-17∶00 物业管理实务

  二、成绩管理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即参加4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级别为免二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三、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5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详见附件)。按照《关于2010年举行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49号)的规定,自2012年度起停止级别3(免一科)的报考。

  报名成功的考生须于2012年9月10日至16日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统一使用济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一)全市设市中区、任城、曲阜、兖州、泗水、邹城、微山、鱼台、金乡、嘉祥、梁山、汶上、高新区、北湖新区、市人才服务中心、兖矿集团、市直17个报名点,分别负责所属部门单位考生的报名、现场初审。

  考生登陆济宁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并将上传照片保存以备办理证书时使用。上传照片要求:近期证件照,白色背景,黑白/彩色不限,图像清晰无变形。因照片不符合上述要求影响报名、考试的,责任自负。下载《考生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存报名确认点),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集中到所属报名点指定确认地点办理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6月18日至6月30日,现场确认时间截止到7月3日,具体时间由各报名点自行安排。市直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3日,确认地点为济宁市城建开发中心,地址:济宁市红星东路40号,联系电话:2317701。

  各报名点于7月2日将报名汇总表、学历证书原件、资格证书原件报济宁市城建开发中心。

  市城建开发中心、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考生报名资格,通过审核的,市城建开发中心在网上报名系统中设置“审核通过”。审核通过的考生于7月5日早8;30 至7 月 8日晚8;3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网上报名系统显示考生状态为“已缴费”的,方表示报名成功。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报名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报名表一经打印,不得进行修改。请考生在打印报名表前认真核对填报的报名点、姓名等信息,确认无误再打印报名表。

  2、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候。

  3、各报名点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把关。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应审查报考人员的信息表、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对伪造学历、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4、各报名点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站等手段进行广泛宣传,将报名点的设立情况、报名时间和有关考试政策的情况及时通知广大考生,尽量避免漏报、错报情况发生,特别提醒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类别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以及在考试时,由于答题卡上填涂的试卷代码与题本的试卷代码不一致而导致考试成绩出现问题的,后果自负。

  5、各报名点、市直各部门要加强考风考纪宣传,要特别提醒考生:“考后国家将对所有应试人员的作答数据进行雷同监测,对于作答雷同试卷将取消成绩,并按规定权限和程序进行违纪处理。请各位考生严格遵守考场规则,熟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依法、诚信参加考试,既不抄袭他人答案,也不提供或纵容他人抄袭本人答案。”

  五、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9〕166号文件执行,即:《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科目每人每科75元;《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科目每人每科80元。

  六、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客观题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主、客观题混合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时,考生应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三)2012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在济南市。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密切配合,严格条件,规范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如果您在报名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物业管理师考试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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