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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邯人考〔2012〕22号
各县(市)、区职改办,市直各部门、省部属驻邯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2]41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12年度我市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专业设置
2012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1月3日举行,考点原则上设在本市,如有调整,通过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另行通知。具体时间是:
上午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2:00― 4: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二、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3〕3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具体条件如下:
(一)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并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4、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获博士学位。
5、对后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大学专科毕业后需从事专业工作满三年,大学本科毕业后需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但同时需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满四年。
三、报名工作
2012年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报名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网上报名:2012年6月15日至7月13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河北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片,保存提交,通过照片审核后,最晚于7月13日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将打印的报名表2份和相关证件(毕业证、身份证、资格证等) 原件及复印件交主管部门。
(二)现场资格审查和交费:2012年7月9日至13日,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高开区世纪大街23号,市政府综合办公楼3层会议室)接受报考人员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的信息确认、收费工作。
1、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主管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及证件:
①本单位报名汇总表(附件1)一份;
②报考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③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
2、上述所有复印件上均要有单位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四、考试用书的征订
2012年经济教材征订工作仍采用现场征订的方式进行。具体价格详见附件2,考生自愿购买,订书地点:邯郸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高开区世纪大街23号,市政府综合办公楼3层,咨询电话:0310-3111651)。请各单位于6月底前上报考试用书征订单。
1、2012年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未做修订,经济考试用书做了部分修订,辅导用书做了较大修订并增加了中、初级《考纲解析与应试指南》两个品种。
2、为维护考生权益,打击盗版,经济考试用书使用新的防伪措施,在版权页上印有防伪标识说明,便于考生识别正版书。同时,今年部考试中心和出版社将加强考试用书征订监督检查和打击盗版力度,一经查处,将严肃处理当事人和相应机构责任。欢迎广大报考人员对图书经销商或考试机构征订销售盗版考试用书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监督举报电话:3111651。
3、做好经济考试用书发行是服务考生的重要工作内容。各县(市)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加强对经济考试用书征订与发行的组织管理工作,发挥好主渠道统筹管理考试用书征订的作用。要以诚信服务考生,确保考生对正版学习资料的需求。
4、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是部人事考试中心指定的唯一售书网站,网站提供网上零售服务。
五、考试收费
根据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39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4元)。
六、考前培训
为帮助应考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应试能力,使考生在自学的基础上能较好地掌握2012年经济师考试用书的内容,可参加中国经济师考试网组织的2012年经济师考试培训。
考生可自愿报名参加培训。
七、考生须知
1、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工商管理、农业经济、商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经济、房地产经济、旅游经济、建筑经济等15个专业,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2、本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计算器。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使用,以备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3、考生在开考前应注意按试卷封二注意事项填写试卷代码,并在考试结束前半小时检查试卷代码是否正确填写。如未填或错填试卷代码,该科目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
4、考场严禁携带手机等一切通讯工具,一经查出,按违纪处理。
5、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应试人员“入场摄像,电子验证”制度的通知》(冀人考发[2006]15号)文件精神,考生应在考前60分钟,凭准考证和本人长期身份证进行入场摄像,电子验证。无长期身份证的考生请务必在考试前携带单位证明信(粘贴本人近期照片,加盖骑缝章)、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到邯郸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考试测评处核实,出具证明后方可参加考试,否则不得进场考试。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考生。
5、考前一周凭交费收据领取准考证,不另通知。
二?一二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