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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12年化工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6月11日-7月9日

|0·2012-06-07 01:08:20浏览0 收藏0

  辽人考[2012]28号

  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部门、绥中县人事局考试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建注[2012]5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2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15日

  上午 8:00―11: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上)

  8:00―12: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上)

  下午 14:00―17: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下)

  14:00―18: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下)

  9月16日

  上午 8:00―11: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上)

  下午 14:00―17: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下)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考试。

  (二)基础考试报考条件

  符合基本条件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1、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岩土、水利水电、港口与航道、公用设备、电气、化工、环保的本专业及相近专业分别见附件1、2、3、4、5、6、7,下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分别指岩土工程设计,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化工工程设计,环保专业工程设计,下同)满1年。

  3、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1年。

  (三)专业考试报考条件

  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3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5年。

  4、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6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7年。

  6、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8年。

  (四)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规定,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应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提交身份证明、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三、基础考试免试条件及审批手续

  (一)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基础考试免试条件

  符合基本报考条件的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于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1、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

  2、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

  3、1989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

  4、1987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5、1985年及以前,取得其它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2年。

  6、1982年及以前,取得其它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

  7、1977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或1972年及以前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二)其他专业基础考试免试条件

  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于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6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7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8年。

  4、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9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10年。

  6、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12年。

  7、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15年。

  8、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30年。

  (三)基础考试免试审批手续办理

  1、符合基础考试免试科目的报考人员,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通过“资料下载”快捷按钮下载打印《资格考试科目免试申报表》,填写后到规定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2、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办理基础考试科目免试审批手续;其他报考人员到单位所在市、绥中县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办理。

  四、考场设置

  2012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局统一在省直考区(沈阳)设考场,并组织考试。

  五、报名时间、办法

  参加我省2012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须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lnrsks.com,下同)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6月11日―7月9日,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办法

  1、个人信息填报及照片上传

  (1)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快捷按钮进入报名系统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按规定的流程和要求提交个人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照片。照片要求为单色背景,正面、免冠二寸近期证件照,照片存储为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与报名系统上提供的照片样例大小相近)。

  (2)上传的照片将在发放“成绩通知书”时作参照,报考人员须按规定上传照片。

  (3)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正确选择考区。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应选择省直考区,其他报考人员均按属地化管理原则,选择居住(或单位)所在市或绥中县为报考考区。

  (4)报考人员可根据自己的专业学历、业务专长,在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化工工程师、环保工程师等专业中选一项报名。其中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按水利水电工程规划、水工结构、工程地质、工程移民、水土保持等五个专业方向选报。

  2、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各市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所在市、绥中县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

  (2)参加基础考试的报考人员和基础考试合格报考专业考试的人员,在填报个人信息及上传照片后,应及时下载打印带有本人照片的《2012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材料到相应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11日。

  (3)符合基础考试免试科目条件并办理审批手续的报考人员,视为资格审查合格,应及时办理报名确认。

  3、现场报名确认

  (1)报考人员应在资格审查合格后,持报名表和免试申报表(不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只提交报名表)到省或市、绥中县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报名确认。省或市、绥中县人事考试部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办理确认后,报考人员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2)各考区人事考试部门在进行报名确认时,应对报名表中的照片进行审核,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重新上传照片。

  (3)省人事考试局下发基础考试合格人员库,供报名确认时使用。

  4、网上缴费

  (1)报考人员须通过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缴纳考试费用。网上支付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请报考人员按网上规定步骤操作进行缴费,网上缴费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13日。

  (2)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后,须及早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的交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如果显示其它状态,请及时与省人事考试局联系。

  (3)报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5、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2012年8月30日―9月15日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军人可持军官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报名咨询

  报考人员可向当地考区人事考试部门咨询报名有关事宜。各考区人事考试部门的具体办公地址及考务咨询电话见附件8。

  六、收费

  (一)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辽价函[2010]29号文件规定,考务费用按下列标准收取:

  1、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报名费10元/人,基础考试60元/科,专业考试130元/科。

  2、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报名费10元/人,基础考试70元/科,专业考试90元/科。

  3、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报名费10元/人,基础考试70元/科,专业考试80元/科。

  4、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基础考试70元/科,专业考试90元/科。考试报名费10元/人。

  5、注册环保工程师报名费10元/人,基础考试70元/科,专业考试80元/科。

  (二)需要收据报销的考生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到所报考考区的人事考试部门领取。

  (三)省人事考试局将在考试报名结束后,向各市人事考试部门拨付相应的考试费用。

  七、答题要求

  (一)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均为闭卷考试,今年将不再统一配发《基础考试手册》,考生禁止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上午为统一试卷,下午为分专业试卷。

  (二)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三角板、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四)《基础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案例考试》要求考生填涂答题卡的同时,在试卷上写出答案和解答过程。

  (五)有关专业考试的答题要求,考生应阅读《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专业考试考生须知》(详见附件9)。岩土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范、规程及法律法规和环保工程师专业考试所使用的标准更新见附件10、11。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范、标准见附件12。化工工程师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范、标准和公用设备工程师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范、标准见附件13、14、15、16。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程、规范见附件17、18。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考试所使用的主要工程技术标准及文件见附件19。

  八、成绩管理

  (一)2013年1月以后,在收到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合格标准文件后,《辽宁人事考试网》将发布查询考试成绩的时间和办法,请考生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成绩查询通知。

  (二)各专业执业资格考试均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分别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九、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统一使用国家人事考试中心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

  十、其他

  我省2012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局考务部负责。

  项目负责人电话:024-23447329

  考务咨询电话: 024-23447330

  考试成绩查询咨询电话:024-23447327

  证书领取咨询电话:024-23447335

1、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新旧专业对照表.doc
2、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新旧专业对照表.doc
3、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新旧专业对照表.doc
4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新旧专业对照表.doc
5、注册电气工程师新旧专业对照表.doc
6、注册化工工程师新旧专业对照表.doc
7、注册环保工程师新旧专业对照表.doc
8、全省人事考试部门办公地址和考务咨询电话
9、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专业考试考生须知.doc
10、2012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范、规程及法律法规.doc
11、2012年度全国注册环保工程师专业考试所使用的标准更新.doc
12、2012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范、标准.doc
13、2012年度全国注册化工工程师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范、标准.doc
14、2012年度全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范、标准.doc
15、2012年度全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范、标准.doc
16、2012年度全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范、标准.doc
17、2012年度全国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专业考试规程规范清单.doc
18、2012年度全国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程、规范.doc
19、2012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考试所使用的主要工程技术标准及文件.doc
单位名称
办公地址
考务咨询电话
沈阳市人社局考试管理办公室
沈阳市沈河区八纬路23号(原市劳动局三楼)
024-22525365
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考试部
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
0411-84618662
鞍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鞍山市铁东区萃英路899号
0412-5517323
抚顺市人才中心考试部
抚顺市顺城区城东新区裕城路39号
024-58303599
本溪市人才服务中心考试评价处
本溪市明山区工字楼小区3号楼
0414-2896813
丹东市人才中心考试评价科
丹东市滨江西路6号
0415-3192771
锦州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锦州市市府路68号
0416-3872301
营口市人事局考试办公室
营口市站前区市府路南99号军转大厦
0417-2856088
阜新市人事局考试管理科
阜新市中华路东段
0418-2680031
辽阳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辽阳文圣区南顺城街6号
0419-4136266
盘锦市人事考试中心
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路
0427-2826034
铁岭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路11号金鹰大厦
024-74830136
朝阳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朝阳市朝阳大街3段7号
0421-2653199
葫芦岛市人事考试中心
葫芦岛市新区劳动大厦
0429-6660765
绥中县人事考试中心
绥中县中央路一段12号
0429-6120769
辽宁省人事考试局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综合楼B座
024-23447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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