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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1〕50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38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11月3日(星期六),初、中级考试均分两个半天进行,每科考试时间为2个半小时。请各考区严格按照《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项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考试原则上在各省辖市均设立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二、报考条件
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应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助理资格满4年;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4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结)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年;
6.获博士学位。
(三)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经济专业相关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三、科目设置、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继续采用“变换卷技术”,请各考区在考前培训监考人员时,要求监考人员做到开考前提示应试人员按试卷封二注意事项填写试卷代码,并在考试结束前半小时检查试卷代码是否正确填写。如未填写试卷代码,该科目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此要求务必在开考前向报考人员公示)。有关使用变换卷的信息请勿公开。
(三)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四、报名组织
(一)该项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
报名网址:www.szrsks.com
网上报名和缴费开始时间:2012年6月4日9:00
网上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2012年7月2日16:00
网上报名是指:网上填写报名表、上传照片,待照片审核通过后,经网上银行支付平台完成缴费,并下载打印报名表备用。
网上报名-网上填写信息-上传电子照片(要求详见附件1)-等待照片审核-1个工作日后查看审核结果(原报名系统输入身份证号和密码进入,查看审核状态)-网上缴费-缴费通过后打印报名表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点现场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初审地点详见附件2)。
现场资格初审是指:完成缴费的考生,携带规定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至相应的地点,接受资格初审。
现场资格初审时间:
市区:2012年7月3日至5日。五个县级市现场资格初审时间由各地根据自己的情况确定并公布。
(二)凡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应按规定将有关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在报名表指定位置盖章即可)
(三)10月29日起,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用书征订
(一)2012年版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未做修订,经济考试用书做了部分修订,辅导用书做了较大修订并增加了中级、初级《考纲解析与应试指南》两个品种,请各考区在组织征订时通知到每一位报考人员。
(二)为方便报考人员购书,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作为部人事考试中心指定的唯一售书网站,提供网上零售服务。请各考区认真做好报名网站和售书网站的链接工作。
六、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精神, 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资格初审期间,考生可凭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复印件至报名点现场领取发票。领取发票时间:2012年7月3日――5日,逾期不再申领。
七、其他
(一)信息更正办法
1、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便可自行修改有关信息。
2、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审核通过(未缴费前),请下载附件《网上报名信息修改申请表》,认真填写并贴好身份证复印件,并传真至051265109690请求审核人员审核不通过,考生便可自行修改有关信息,并重新待审。考生请于传真后一个小时登陆网报系统确认。
3、网上缴费成功后,一律不予修改信息
4、现场资格初审时,一律不予修改信息
5、更改报名信息截止时间:2012年7月2日15:00
(二)特别提醒
考生选择的“报名点”必须与“审核点”一致,否则,审核点将拒绝考生的审核申请。比如:选择报名点为“常熟市”的考生不得到“市区”审核点审核。报名点选择错误的考生可按照信息更正办法处理。
(三)准考证由考生于考前一周直接登录相应报名网站下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