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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张家口市物业管理师考试报名时间5月30日至6月20日

|0·2012-05-31 15:22:12浏览0 收藏0

张职改办字[2012]51号

  关于做好2012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职改办,市直有关部门职改办,中省直有关单位职改办(人事处):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2〕39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2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2年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时间为9月15、16日举行,考点设在省会石家庄。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二)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三)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四)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五)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六)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七)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评聘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2个科目的考试。

  三、2012年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2012年5月30日至6月20日,河北人事考试网网址是:www.hebpta.com.cn.各有关单位的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片,保存提交,通过照片审核后即可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打印的报名表(在每张报名表右上角粘贴一张备用照片)和相关证件(学历证、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到所在单位报名,各单位及主管部门对相关内容核实无误并加盖公章(县区报考人员要加盖县区职改办公章)后,于2012年6月20日前到市职称考试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交费,即完成报名。

  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2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原件(学历证、2004年12月31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及复印件。部分科目免试表可从网站下载,或通过其他正常渠道获得,报考人员手工填写即可。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相关材料要求审查原件,考生报名表和证件复印件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考试合格人员报名表由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和人事(职改)部门盖章存入考生本人档案。

  四、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5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按照《关于2010年举行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49号)的规定,自2012年度起停止级别3(免一科)的报考。各单位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

  五、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共设《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客观题)、《物业经营管理》(客观题)、《物业管理综合能力》(主客观题混合)、《物业管理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参加2个科目(级别为免二科)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客观题各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全国统一实施阅卷工作。请监考老师务必在考前提醒考生: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六、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认定为雷同试卷,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七、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767号)和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科目每人每科85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25元);《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科目每人每科90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报名费每人10元。

  八、考前培训、考试用书事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另行通知。

  九、我省职称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子信箱:hebzcks@126.com.附件:2012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张家口市职改办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

  2012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报名序号                (工作人员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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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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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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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单位人事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意见
 
审查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注:1、报考人员应在各栏中用钢笔如实填写。

  2、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评聘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2个科目的考试。

  3、 学历指:博士 、硕士 、双学士或研究生班 、大学本科 、大学专科 、其他。

  4、专业技术职务指现受聘担任专业技术职务或取得的资格级别及名称。

  5、单位性质指:机关、事业、企业、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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